5月6日,關于“李易峰及工作室被浪莎起訴”一事愈演愈烈。6日傍晚李易峰工作室對于此事相關熱搜話題引起的誤解,特意發文回應此事。
工作室表示本工作室及藝人李易峰先生于2020年發布相關聲明,與“浪莎”品牌無任何形式合作。此外李易峰方面與浪莎所稱的“億聖文化傳媒”沒有任何形式合作,也就沒有什麼所謂的肖像授權行為了。
李易峰方面相信并尊重法院的公正裁判,最後希望此案件盡快結案。
根據第三方數據平台顯示,原告為浪莎針織有限公司、浪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被告為東陽橫店李易峰影視工作室、億聖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李易峰。具體開庭日期為5月11日。
這波操作可謂是反訴了!具體還要從兩年前說起……
2020年10月份,李易峰團隊發現在多個電商平台上,浪莎旗下的相關店鋪大量使用李易峰的肖像圖片,并聲稱“李易峰親情代言”“浪莎品牌代言人”。事後,李易峰工作室特意發聲明對外表示與浪莎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業合作。
之後工作室便委托律師要求浪莎下架李易峰先生相關的肖像權,姓名權的全部内容。同時要求相關主體賠禮道歉以及賠償損失。
你看,本來李易峰是受害者是原告,如今原告變被告,這不就成反訴了。對于此事,中廣協代言人官博對此事發表觀點:中國廣告協會廣告代言人委員會支持藝人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同時提示品牌方在營銷前取得藝人合法的授權。
案件的症結在于億聖文化傳媒(北京),他在李易峰和浪莎之間扮演什麼角色呢?根據第三方數據平台顯示,億聖傳媒法人大股東林戰升是失信被執行人,已是帶上限制消費令的人物。
目前輿論一邊倒向李易峰方面,此案在5月11日迎來初審。在開庭沒幾天的時候,該消息突然被曝出且登上熱搜,令人費解。如今來看,李易峰方面敗訴的可能性很小,藝人不可能為了一個代言而失掉誠信和人心。我們靜待案件的最終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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