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長治
11月4日,長治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對潞州區部分區域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2021年11月5日起,潞州區部分區域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非晉D号牌外地機動車和臨時号牌均在限行範圍。單雙号限行期間,主城區公交車免費乘坐。
日常限行措施
限行時段
每日7:00至22:00
(不含周六、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限行區域
潞州區東環路以西、西二環路以東、北環街以南、南環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區域範圍内。
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為1、6的機動車,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為2、7的機動車,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為3、8的機動車,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為4、9的機動車,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為5、0的機動車,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後一位數字作為尾号。
重污染天氣限行措施
限行時段
每日7:00至22:00
(含周六、日,不含國家法定節假日)
限行區域
潞州區東環路以西、西二環路以東、北環街以南、南環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區域範圍内。
限行方式
機動車号牌尾号為單号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
機動車号牌尾号為雙号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号牌尾号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後一位數字作為尾号。
重污染天氣橙色、紅色預警期間,實行機動車尾号單雙号限行措施,由長治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發布限行時間和結束時間。
以下機動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車、出租車(含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長途客運車(含旅遊客車)、郵政專用車、經公安交管部門核定的校車以及辦理通行證的通勤大型載客車。
(二)執行任務的軍車、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執法車、特種勤務車、工程搶險救援車、醫療廢物轉運車、道路救援車、保險勘查車。
(三)市政、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殡葬專用車輛以及新能源車輛,未更換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車輛等同于普通号牌車輛管理。新能源車輛指懸挂新能源汽車專用号牌(綠色車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車輛。
相關事項
(一)單雙号限行期間,主城區公交車免費乘坐。
(二)非晉D号牌外地機動車和臨時号牌均在限行範圍。
(三)限行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對違反限行規定的機動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将依法予以處罰。
(四)本通告自2021年11月5日起實施,2021年12月31日結束。
02
原平
11月4日,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發布《關于重污染天氣限行的通告》。2021年11月5日0時至11月6日24時(48小時)原平市東起平安大街高速路口,西至152處前進西街口(不包括108國道),南至新郭下三岔路口,北至文殊大街範圍内,所有重、中型貨車及散裝物料運輸車禁止通行。
關于重污染天氣限行的通告
根據忻州市生态文明建設和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關于發布忻府、定襄、原平3縣(市、區)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告》要求,根據《原平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原平市定于2021年11月5日0時至11月6日24時(48小時)原平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二級)響應機制,現将有關限行規定通告如下:
一、限行車輛
所有重、中型貨車及散裝物料運輸車
二、限行區域
東起平安大街高速路口,西至152處前進西街口(不包括108國道),南至新郭下三岔路口,北至文殊大街範圍内。
三、相關管理規定
對違反本通告在限行區域内行駛的車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第九十條之規定,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強行通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處以罰款2000元罰款,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特此通告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1年11月4日
來源:長治市人民政府、忻州交警 責編:湯華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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