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越來越多的職工開始了解企業年金,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建立了年金制度。但企業年金并非像五項社保一樣強制參加,這是一種企業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市場化運營。很多參加企業年金的職工都會有此疑問——如果我換工作了,下一家單位沒有企業年金,之前交的錢還能拿回來嗎?
這一點不用擔心,這筆錢不會白交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企業年金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新就業單位已經建立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的,原企業年金個人賬戶權益應當随同轉入新就業單位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職工新就業單位沒有建立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的,或者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原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可以暫時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機構發起的集合計劃設置的保留賬戶暫時管理;原受托人是企業年金理事會的,由企業與職工協商選擇法人受托機構管理。一般來說,大多數職工會将企業年金放在原單位進行封存管理。
那麼下一個問題來了:如果我将原企業年金留在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什麼時候才能領到錢呢?這需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之一: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企業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全部或者部分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産品,依據保險合同領取待遇并享受相應的繼承權;出國(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職工或者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因為企業年金被視為一種補充性養老保險,所以很多人都會拿它跟基本養老保險作比較。人們都知道,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個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需要滿15年,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所以很多人認為企業年金也有繳費年限的要求。實際上,企業年金沒有最少繳納多少年才可領取的規定,無論繳納多少年,隻要退休了即可領取待遇,隻是待遇高低的問題,肯定是繳納越多,年限越長,退休後拿到的錢就越多。
(原标題:工作單位發生變動 企業年金如何處理)
來源:北京日報 記者 代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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