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起,甯波正式啟動《浙江省居住證》網上核發工作,屆時不再簽發實體居住證。在甯波的流動人口通過互聯網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浙裡辦”APP可便捷申領使用電子《浙江省居住證》(原發放的實體居住證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也可以網上申領電子居住證)。
電子居住證好在哪裡?
一是辦證不用跑。領取實體證以及每年一次的簽注均需到窗口辦理,實行電子居住證後,群衆可通過“浙裡辦”APP、浙江政務服務網在線自助申領,由公安機關網上核發,實現零跑腿。
二是領證更快捷。辦理周期從15個工作日縮短到2個工作日,節省了大量的時間和費用支出。
三是用證更方便。不需要随身攜帶實體證,群衆使用智能手機登錄“浙裡辦”APP,添加電子居住證後,可以随時随地查看、展示本人的電子居住證,方便辦理各類事項。
四是服務更智能。實現電子證照數據統一歸集、共享應用,有效提升辦理義務教育、醫保社保、住房保障以及申領出入境證件、駕駛證等公共服務智能化、便利化水平。
對于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不習慣或不方便使用電子居住證的群衆,可在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并當場打印《浙江省居住證确認單》。
申領條件
申領條件與原申領實體居住證條件一緻,即根據《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流動人口在居住地登記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浙江省居住證》。屬于居住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投資創業、引進人才的,申領《浙江省居住證》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申領流程
電子《浙江省居住證》申領及簽注業務以在線“掌上辦”為主、“網上辦”為輔,線下“窗口辦”為補充。符合申領條件的流動人口可以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或使用本人手機登陸“浙裡辦”APP“身份戶籍”項目中“流動人口”服務和“數字社會”項目中“浙裡民生關鍵小事”欄,通過身份驗證後,選擇居住地所在市、縣(市、區),選擇居住證申領類型,依次按照“告知承諾—在線填表—上傳材料—确認提交”,完成申請流程。
公安機關在2個工作日内完成審批、簽發。申請人收到辦結短信通知後,通過“浙裡辦”APP中的“我的證照”欄添加“電子居住證”,通過身份驗證後即可完成電子居住證的申領。無法使用智能手機申領電子證照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辦事窗口(即線下)辦理相關業務,現場打印《浙江省居住證确認單》作為憑證使用。
辦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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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裡辦”申領操作步驟
如何申領?
方式1:在“浙裡辦”首頁上端找到“全省通辦 一次辦成”欄目點擊進入,從“身份戶籍”欄目點擊進入後,找到并點擊“流動人口服務”專欄
方式2:在“浙裡辦”首頁上端找到“全省通辦 一次辦成”欄目點擊進入,靠左下位置找到“數字社會”點擊進入,從“浙裡民生關鍵小事”進入後,找到“就業”欄目進入,點“浙江居住證辦理”
通過以上2個入口找到電子居住證辦理界面後,申領人根據自己符合的條件點擊“在線辦理”,并根據系統提示完成實名認證(人臉識别)、選擇轄區、填寫個人信息、上傳佐證材料等操作,并提交申請。
如何查詢進度?
申領内容提交成功後,屬地公安機關一般會在2個工作日内完成審批、簽發,申領人屆時會收到短信提示,并可登錄“浙裡辦”APP進行查詢。
如何添加電子居住證?
電子居住證制證完成後,申領人可以通過兩種途徑進行添加:
途徑1:打開“浙裡辦”APP,點擊“全省通辦 一次辦成”進入,找到“卡包”,點擊進入後點擊“添加證照”,在彈出的搜索欄裡輸入“居住證”,找到并完成添加
途徑2:在“浙裡辦”APP右下角點擊“我的”,在“我的證照”專欄點擊“更多”,選擇居住證并添加證照
使用方式
使用電子居住證時,登陸“浙裡辦”APP,完成人臉識别驗證後,即可查看、展示本人的電子居住證。已領取電子居住證的群衆如需紙質憑證,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電子居住證,現場打印《浙江省居住證确認單》。
法律效力
電子《浙江省居住證》與原實體《浙江省居住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持證人在居住地縣(市、區)域内可依法享受當地政府提供的相關公共服務和辦事便利。電子《浙江省居住證》持有人應當自證件簽發之日起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内申請簽注一次,确保證件保持有效。
電子居住證樣式
後台樣式
展示樣式
來源: 甯波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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