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從3月份在各省市陸續開展的“雙随機一公開”監督檢查逐漸到了尾聲,但是,有些省份從去年開始,喜歡“殺一個回馬槍”,在十月底和十一月份突擊再搞一次。
小編将近期部分省市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督檢查出現的問題又進行了彙總和分類,和前幾期彙編相比,檢驗報告和檢測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基本一緻,所以本期側重展示體系運行相關内容,檢測站的小夥伴可以參照本機構的情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盡量做到有備無患!
人員管理
1、未對提出意見和解釋的人員進行能力确認;
2、GB38900-2020檢驗方法驗證記錄中缺少人員培訓佐證材料;
3、缺少對檢驗人員進行新擴項目的培訓記錄、考核記錄;
4、無引車員XXX進行摩托車新項目檢驗時的監督記錄;
5、2022年度培訓計劃中缺少《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39号令)内容。
場所環境
1、環檢線使用記錄缺少日常環境監控記錄;
2、環檢X号線排氣污染物檢測“加載減速法”檢驗區缺少安全防護措施和警示标示;
3、外廓尺寸檢驗區未設置限制人員出入标識;
4、缺少對環檢線工位進行編号标識;
5、未按标準要求施劃路試試驗車道邊線;
6、未提供機構租賃房屋的合同,《土地無償使用協議》中無提供場地的區域平面圖;
7、試驗車道缺少寬度标識、部分标線不清;
8、安檢X号線内設置的“限速5km/h”标識與平闆制動檢驗要求速度不符;
9、場區道路未設置人行通道和車行道标識,安檢車間未設置人行通道标識,缺少環檢外檢區标識标牌。
設備管理
1、缺少對安檢和環檢軟件變更後進行再确認的記錄;
2、缺少摩托車平闆制動檢驗台校準證書确認;
3、記錄中無确認人簽名、确認日期及對結果審批人的簽名及日期;
4、汽車平闆式制動檢驗台驗收記錄中無驗收人、驗收日期等信息;
5、計算機軟件檔案不完整,無軟件升級後版本号、字節大小、修改日期等信息;
6、汽車排氣污染物檢測用地盤測功機校準證書和結果确認表校準結果不一緻;
7、環境參數儀校準證書所使用的的計量标準中“通風幹濕表”測量範圍,不能覆蓋機構适用的環保标準要求。
8、标準氣體雜亂地擺放在環檢車間内,未按照标準氣體證書規定的儲存條件進行存儲。
體系文件
1、組織結構圖中未明确規定檢驗檢測機構的外部關系;
2、體系文件中缺失部分崗位的任職要求和崗位職責規定;
3、體系文件中缺少對設備設施的配置、使用和維護管理規定;
4、現行《質量手冊》、《程序文件》未按照《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39号令)内容進行修訂;
5、未制定使用摩托車制動噴印器進行“路試制動檢驗制動距離”項目的作業指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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