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托管有騙局嗎?房屋裝修并不是一件省心事兒,所以越來越多的業主在家居裝修時選擇“全包圓”服務不過,這樣的服務有時也并不省心,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房子托管有騙局嗎?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房屋裝修并不是一件省心事兒,所以越來越多的業主在家居裝修時選擇“全包圓”服務。不過,這樣的服務有時也并不省心。
前不久,北京市民張先生為自家房屋裝修時,與某裝修公司簽訂了承諾大包服務的裝修合同,公司宣稱會解決裝修中的各種問題。在裝修公司定制家具時,推銷員為張先生推薦了幾款家具産品,并且承諾有八五折優惠,張先生對此很滿意。基于對裝修公司的信任,張先生并沒有詳細核對産品價格,就下了單。但張先生後來發現,在他定制家具的合同及票據中根本看不出享受了打折優惠。張先生認為,家具公司存在價格欺詐行為,裝修公司應負連帶責任,并将這兩家公司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雙方争議的焦點是,産品的真實原價究竟是多少,成交價格是否真正享受了折扣優惠。然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中發現,張先生與家具公司之間簽訂的訂購合同、訂貨單、明細單中均未表述涉案商品的原價。
那麼,沒有标注原價的行為是否合法?
對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稱,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有關條款解釋的通知》規定,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天内在本交易場所成交,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若前七日内沒有交易,則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庭審期間,家具公司提交了其他連鎖店的交易票據,但都不是在涉案門店内發生的交易,與上述規定不符。因家具公司不能提供涉案門店促銷活動前的交易票據,法院認定家具公司在履行涉案合同中的相關行為構成虛構原價。
據了解,商家虛構原價,大多數是為了制造交易價格“很優惠”的假象。這種行為足以影響消費者因虛假的優惠幅度而産生購買意願,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此時有權要求商家3倍賠償。
“類似張先生的遭遇在現實生活中較為普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提醒道,在簽訂裝修合同前,務必要擦亮眼睛看清楚一些細節,否則一不小心就會掉入商家的價格陷阱。“全包圓”等托管類型的服務确實能夠節省一定的時間和精力,但消費者也不能坐當甩手掌櫃,在選擇信譽度較高的商家的同時,還應仔細确認價格、工期、材料、質量等重要事項,一旦發現價格或商品數量質量存疑,一定要及時向商家或專業人士咨詢。在簽合同時,看清合同内容,認真閱讀全文,警惕模糊明碼标價、虛假降價、虛假優惠折扣等行為,同時要保留好交易憑證,增強證據留存意識。對于裝修公司推薦的配套家具、家電等購買事項,也應仔細了解産品詳情、型号、價格、安裝等信息,并寫入合同。
辦案法官同時提醒,對于裝修公司,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對經營者的價格欺詐行為,除了應當賠償消費者外,還将被行政執法機關處以所得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銷售商家和裝修公司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産品質量及定價等方面為消費者提供專業建議,同時提醒商家留存法律認可的銷售票據,避免承擔不利後果。(記者 徐偉倫)來源:法制日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