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對于農民來說,是一項政策性的福利。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農民享有使用權,而且整個使用權是不收任何費用的。在這些年,關于宅基地的政策一再收緊,許多農民除了宅基地使用證之外,也在準備辦理産權證。但是你知道嗎?如果你的宅基地有以下這九種情況,都是無法辦法産權證的,一起來看看吧。
一:非法買賣所得
這裡說的非法買賣,是指在未得到村集體認可的情況下,在本村進行宅基地交易或者跨村進行宅基地買賣的。宅基地在原則上是不允許進行買賣的,所以即使交易也不合法。但是在一定範圍内存在默許的行為,比如同村有戶口而沒有宅基地,村集體又因為某些原因無法分配到宅基地,同村村民之間通過村集體進行的宅基地轉讓,這種是可以辦理産權證的。
二:有争議的,歸屬不清
宅基地有争議的在農村是非常常見的。鄰裡之間老房子長久共壁造成的,曆史原因(如原來的村保管室,後來分給農民的)造成的、繼承原因造成的等等。而這些因素,可能會造成産權不明,在無确實證據證明宅基地的屬權的時候,是無法辦理産權證的。
三:占用基本農田的
對于占用農田的是不予辦理産權證的。不管是占用農田建房還是辦廠,都一視同仁。目前的政策對農田的使用非常嚴格,在未經審批占用農田的,按政策要求一律要強制拆除。像這種,根本就不可能辦理産權證。
四:兩處宅基地的
在農村,有些農戶因為曆史原因,有着兩處宅基地。在宅基地的使用中,需要嚴格執行“一戶一宅”政策,而有兩處宅基地的,是不能辦理産權證的。如果非要辦理,除非自願放棄一處宅基地。
五:外村人員在本村租用土地建廠建房的
這種現象也比較常見,有些人為了獲取利益,在農村“以租代購”的方式租用農戶的土地用來建房或者建房。前面說了,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歸村集體所有,個人是沒人權利對宅基地進行買賣的,而有一些人鑽空子,采取“以租代購”的方式來獲取農民的宅基地,用于修房或者建廠之類的。而像這種情況都是不予辦理産權證的。
六:小産權房
小産權房在城中村或者城郊比較常見,一些農戶自己的資金有限,找公司或者個人合作在宅基地上建房,然後再賣給個人。像這種住房通常都比正常的商品房價格要便宜得多,有些人為了貪圖便宜,去購買了這種小産權房。但是這種小産權房從法律的意義上來講,是手續不全的,無法辦理産權證。
七:名字不符的
名字不符也就是說宅基地證上的名字和現有住戶的名字是不符合的,像這種情況在農村也比較常見。在一些農村,有出息的離開農村了戶籍并沒有遷走,自己的宅基地就留給自己的親屬。像這種情況,就是最典型的宅基地證上的名字和現有的住戶名字不相符的。
八:違法占地的
現在的農村對宅基地的使用都會經過專門的規劃,指定土地用于建宅基地。而有些農戶為了使自家的宅基地面積更寬一些,違規占用土地,在規劃的土地之外進行建房。比如規劃的使用宅基地為120平米,為了多占一些,實際占用的宅基地面積達到了150平米,像這種多占宅基地的就會出現宅基地使用面積和實際使用面積不符。而這種辦理産權證非常困難。
九:資料不全的
沒有宅基地使用證、沒有證明其來源材料、沒有村委會的書面證明的同樣無法辦理産權證。不過像沒有宅基地使用證的,基本上都是屬于90年代左右和以前修建的住宅。而這些,是屬于曆史遺留問題,需要由村委會出具證明,先辦理宅基地使用證以後,才可以辦理産權證。
關于農村宅基地的使用相關知識,農民朋友一定要做到了解清楚,理解透徹。在很多時候不能因為貪小便宜而吃大虧。在這些年,農村宅基地的政策逐漸收緊的情況下,也就從另一個方面說明現在宅基地的價值越來越高。多了解宅基地的相關政策,才能更好的利用好自己的宅基地,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