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錢江晚報
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家多年未住的别墅成了劇組拍攝地
林女士别墅内景(右上、右下)與劇中截圖(左上、左下)對比
這是一件非常奇葩的案件。
在杭工作生活的林女士,5年前在老家買了一棟豪華别墅,後來一直沒回去住過。去年,林女士偶爾在一部熱門電視劇上看到,劇中女主的家很眼熟,而且劇中人都在别墅裡吃飯睡覺摔摔打打。仔細一看,竟然就是自己的别墅。
那一刻,林女士的心情簡直比電視劇還要電視劇。
突然發現:
女主睡的就是我的床
林女士在慈溪的别墅相當豪華,地面四層,地下一層,地面面積800平方米,地下一層是酒窖和藏寶室,有200平方米。
她的别墅是樓盤樣闆房,奢華的歐式裝修,單單酒窖都異常美好。
林女士早年從慈溪來杭,一直在杭州工作和生活。她2015年買下别墅後,也沒回去住過。從一開始她就考慮到可能長期不住,當時她就把鑰匙留給物業,叫物業幫忙定期采光通風。當時的物業叫“甯波新上海國際物業公司”,是前期物業公司。
去年9月,林女士在家看電視,突然驚呼:我家上電視了!
這部電視劇叫《我和我的兒女們》,是由甯波影視出品的,林女士的别墅成了劇中二女兒的家,場景非常多,貫穿全劇。
看到女主躺在自己的床上,林女士的震驚不可言表。
尤其影視劇片尾出現了“鳴謝****山莊”,進一步證實了就是林女士家的别墅。
“我們買的是小區樣闆房,其他都是毛坯出售,裝修不可能一模一樣。劇中還有别墅周邊場景,進門位置的模樣,我确信就是我家。”林女士說。
她告了:
物業、電視劇出品方和播放平台
2019年10月8日,林女士回到慈溪别墅。
這一次她是有備而來,所以詢問物業的時候,林女士就進行了全程錄音。(注:在2018年7月以後,甯波吾同物業公司接手小區物管)
從林女士提供的錄音中,我們得到了下面的内容——
林女士:“我家别墅,你們物業有否挪作他用?”
物業公司該樓盤相關負責人:“絕對沒有,房子被私下拿去使用是絕對不可能的。”
林女士:“那我就直說了”……
在林女士拿出她拍下的劇中場景時,負責人支支吾吾起來。
第二天,林女士回别墅清點,當時買的是樣闆房,又即刻把鑰匙交給物業,所以收房時是有過清點的,現在再做一個對應:屋内一部電梯損壞無法啟動,指紋鎖損壞,奢侈品絲巾及全部地毯污損,很多家具磨損,裝飾畫、投影、餐具等不見了……
物業一直沒有正面回應。一個月後,林女士向電視劇出品方甯波影視、主要播放平台愛奇藝寄送了律師函,律師函均遭到拒收。
無奈之下,林女士起訴。
林女士要求甯波影視、吾同物業以及愛奇藝三被告賠禮道歉以及連帶賠償相應損失,并要求甯波影視、愛奇藝全面停播、删除侵權電視劇。
影視公司:
這是開發商應允我們拍攝的
甯波影視是《我和我的兒女們》的出品方。其代理律師說,他們是正兒八經的大劇組,不會做所謂“擅闖”的事情。
律師說,這是一個200人的大劇組,前期有外聯制片四下找符合劇情的場景,有人推薦了慈溪的這個豪華小區。第一次,外聯制片人也是以普通看房客的身份跟物業聯系的,物業就帶他去看了樣闆房,制片人拍攝了一些内景,拿回來之後導演說“OK”。接下來,劇組就拿着甯波市相關部門的介紹信,跟樓盤銷售人員以及開發商溝通之後,進駐拍攝了7天。
也就是說,當時根據劇組了解和認為的情況是,這套别墅是開發商的樣闆房,并且持續發揮樣闆房的作用,并沒有任何信息告訴他們此房已售。
被告律師認為在法律上,劇組當屬“善意第三人”,認為開放商有權處置該房産的使用權。因此,原告方要求他們“停播、下架”很荒唐。
在今年3月18日的第一次開庭審理中,甯波影視表示他們并不是唯一一家在别墅拍攝過的劇組。另一部《大約是愛》連續劇,在2018年1月也在林女士的别墅裡拍攝過,别墅成了這部劇男主的家。
所以在第一次庭審後,《大約是愛》的出品方也被追加為被告。在前兩天的庭前會議中,《大約是愛》的律師說,我們是入内拍了7天,還付給物業6萬元場地費。
而物業方面的律師說,這6萬元不算場地費,隻是劇組使用了小區會所以及吃飯的費用。
同時,法院也依職權追加了開發商甯波相原和景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為被告。不過在庭前會議時,他們沒有來。
争議焦點:
哪家物業公司把鑰匙交給了劇組
有一句著名的法律諺語叫“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通常用來表明私有财産神聖不可侵犯的理念。
林女士起訴的根本理念也是這樣。根據其代理人浙江思偉律師事務所王勤保律師說,被告侵犯的主要是兩種權力,一是房屋所有權,根據物權法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力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另外就是隐私權,在新出台的《民法典》中對侵犯隐私權也做了明确規定,在獲得權力人明确同意之前,不得“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在法庭中,大家有一個争議焦點是,是哪家物業把鑰匙交給劇組,兩家公司各有說辭。林女士說,我們有一張物管費繳納的收據,是2018年一次性繳納前三年的物業費,一共6.4萬元,收款蓋章的就是吾同物業:“2015年,我們拿到了産權證,這些年也都繳納物業費,别墅卻被當作樣闆房在使用,還在我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出租給劇組拍攝,這件事情誇張了。”
記者在采訪過程中,連續數日緻電别墅現在的物業吾同物業公司負責人,也發了短信表達采訪意願,但截至7月20日,對方均未做回應。起訴書中物業的固定電話也已經是空号。
慈溪法院工作人員說,因為新追加了被告,證據這些都還沒質證過,目前法院也不方便表态,但是“案件确實是奇怪的”。 (記者 肖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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