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湖北高速大冶收費站,高速民警對一輛白色小轎車例行檢查時,駕駛員稱,自己駕駛證沒有帶。神情慌張,随後又拿出一個三輪汽車駕駛證,也就是C4證。
據悉,但是民警将其查獲時,該男子突然向民警求情,民警覺得不對,立即對該男子信息進行核查。通過查詢,原來司機鄧某在2001年就已經獲得了三輪汽車駕駛證,也就是C4證,但是根本不具備駕駛小轎車的資格。
據鄧某說,自己考了很多次,科目一是在太難了,刷過幾次題都沒過就放棄了。現在的C4證都是十幾年前就拿到的,而且當時不需要考科目一。
最後,民警依法對其準駕不符的違法行為罰款200元,記12分。并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而後鄧某也認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并表示會盡快去加強學習,考取駕照。
在這裡,小編想說,不同類型的車有不同的駕駛證,不可以混用。而且科目一的筆試是理論知識包括安全常識、法律常識、機動車安全使用和其他安全知識。為了行車安全,這些是必須學習的。
網友評論:
@wulanbat:這大哥哈哈哈,科目一多刷題就好了
@雲都不知道:這哥們很厲害哦
對此你怎麼看!留下你的看法吧!
實習編輯:王雪梅
視頻來源:湖北高速交警下陸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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