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開始,農民迎來了多個好消息,其中,關于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施行,吸引了很多朋友的關注。不論是農田耕地還是宅基地,站在農民的角度都非常重要,可以說此次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施行,更進一步保護了農民的權益。
新條例包含了很多方面的内容,下面,着重和大家說“7個禁止”,都是關于大家最關注的農田和宅基地的問題,到底講了啥?具體如下:
先了解哪些是禁止開墾的範圍,比如歸屬具有争議的土地、林地、河湖灘地、人工草場、未确定土地使用權的土地等等。比如某些荒山、荒地,暫時未确定土地的使用權,這種情況下,不能夠進行耕田種地、種樹或者搞養殖等,不僅個人無權使用,沒有經過允許的集體單位也不能夠使用。
有朋友問過這樣一個問題,自家後面的是一座荒山,能不能開墾種點糧食,這是不可以的,另外,荒山上的樹木也不能采伐,這點一定要記住,不屬于個人,不是誰看到就是誰的。
這點很好理解,耕地就是用來種植的,不能用作其他的用途。以前農村很多小窯廠,随着前些年禁止私人燒窯後,這些小窯廠也都被拆了,現在占用耕地建窯的已不多見。除了不能建窯外,建在房屋更不允許了,宅基地是用來建房的,耕地和宅基地不能混為一談。
至于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行為,前3種不常見,隻是在某些特殊區域會存在,而取土的行為,以前在農村比較常見,有些家庭建房,宅基地比較低,需要拉土墊宅基地,就會從自家耕地上取土,不過,近些年,對于這種行為的打擊力度較大,已經很少有人在耕地上取土了,很容易被發現,第一天晚上取土,第二天就會被村委會發現。
但是,有一點比較難辦一些,那就是在耕地上建墳,當前不少地方的農村,有人去世後,還會在自家耕地上建墳,這種情況個人估計,一時半會不容易完全解決。
農村宅基地是不能買賣的,但可以流轉,因為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個人隻享有使用權,所以,即使流轉了宅基地,也隻是使用權的流轉,并不代表宅基地就屬于你自己了。
不得違背村民意願強制流轉宅基地很重要,比如有些村民對自己以前的宅基地非常滿意,并且一直在居住,但是,由于村裡面可能需要征用一些宅基地,需要把部分村民的宅基地流轉,這種行為需要經過村民的同意才行,不能強制。不過,如果村民們同意流轉,則是可以正常進行的。
永久基本農田指的是在什麼情況下都不能改變其用途,也不能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農田。簡單來說,隻能用來種植莊稼,想種植樹木或種植果樹都不行,至于挖塘養魚,那更是不可能。
近幾年來,釣魚項目的熱度較高,有朋友想問,能不能租幾畝地,挖池塘進行養魚,然後開一個釣魚場,想法是好的,但卻不能做。可能在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施行前,小部分地區,一些偏遠的農田會存在這樣的情況,但施行以後,會對這種行為進一步嚴查,鑽空子的行為越來越少,對于有這種想法的朋友,建議不要以身試法。
這點比第4點更加重要,第四點是強制流轉宅基地,可能還存在交換宅基地的情況,但這點是直接收回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收回後不再分配宅基地,等于讓人無家可歸,無房可住。
不過,在實際生活中,違法收回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的情況并不多見,可能有些房屋,主人常年在外打工,家裡已經很多年無人居住,存在收回的情況。如果滿足收回要求,則集體可以正常收回,如果不滿足要求,則集體也無權強制收回。
有些農村村民為了兒女上學,可能會想進城落戶,這種情況下,也能理解。但是,不能以退出農村宅基地來當作條件。可以進城落戶,但如果不滿足退出宅基地的條件,在農村的宅基地還會受到保護,村集體不能以退出宅基地為要挾。
在實際過程中,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村村民進城落戶的情況也不是很多見,不過也存在,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周邊的村莊,宅基地相對價值高一些,想要進城落戶就需要退出宅基地,讓農民很糾結,如果不退出不能進城落戶,如果退出宅基地,自己肯定不舍,陷入兩難的局面。9月份新條例實施後,相信這種情況會有明顯的改善。
這點主要說到拆遷的問題了,比如該村由于規劃或者是其他原因,需要拆遷,當然,也有可能是合村并居需要搬遷,這些情況下,不能強迫農村村民搬遷退出宅基地,提前談好條件,等村民同意簽字後才能搬遷。
前些年大家可以會看到或聽到一些因搬遷而強制拆遷的事,而近兩年來,這種情況還存在,但已經大大減少了,相信此次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施行後,強迫搬遷的事情還會越來越少,更加保障了農民利益。
以上就是關于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關于農田和宅基地部分的一些亮點内容,關乎着廣大農民朋友的利益,相信9月1日開始實行後,會讓農民的生活更加滿意。
大家對此怎麼看?另外,你們當地的農田或宅基地有沒有上述問題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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