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頭條上看到一則短文,父親講女兒到了出嫁年齡,他一邊同情達理的談普世的養育子女之苦和不舍(人之常情,誰都一樣),一邊悲春傷秋的以“女拳”為基調為女兒和自己“訴”委屈。既然如此,不是還沒出嫁嘛,終生不嫁陪父母就OK了,何必前矛後盾,把自己搞的那麼擰巴。不過聯系上下文,豁然開朗,翻譯成大白話就是:“女兒是我的至親,想娶走……得加錢”。搞的我都不知道是該同情他,還是鄙視他。
父女情深
行情上漲,得加錢
生兒育女的苦每個家庭、每一代人都一樣,與性别無關,畢竟孩子不是野草,刮刮風、淋淋雨、曬曬太陽就能長大。什麼女孩長大去了别人家,純屬亂扯,那是什麼年代的老黃曆了(改革開放前“嫁出去”差不多是标準模式,要不然哪來的重男輕女老思想,畢竟生産力決定了很多關系;随着生産方式、生活方式的轉變,經濟水平的提高,社會功能的完善,經過四十餘年的演變,子女結婚直接就自立門戶早就成了正常模式)。
幸福的小家庭
結婚的目的說好聽點是為了豐富完整的人生,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說難聽點,父母隻能養子女的小、養不了子女的老,走出家門實現1 1>2,既是自己後半生的寄托與希望,也是對即将履行贍養父母義務(倫理)進行必要的物質準備。這是人類繁衍至今的基本遵循,至今還沒有更好的模式(既瞻前又顧後),與國家、種族、民族、宗教信仰關系不大,隻與個人的綜合素質、擁有的财富、生存時代、社會背景等有關。正真疼愛自己的子女,那就端正三觀,保護好身體,多賺錢,多積累社會資源,能幫忙的時候幫忙,幫不上忙也沒關系但别扯人家後腿,當然到了一定年紀,就不叫扯後腿了,那時叫接受贍養。
瞻前顧後,照片中老人既是公婆也是嶽父嶽母
作為一個中年男人,該接受的社會毒打基本都經曆過,小學放羊割草牽牛喂豬及力所能及的農活,中學重體力農活就全上手了,高中蹬28大杠馱着200多斤的框走街串巷賣過西瓜、給人蓋房當過小工、磚廠搬過磚推過土,大學當過家教、端過盤子刷過碗、發過傳單搬過家、搭過台子搞過衛生;進入社會或許更累,隻不過換了方式不再靠出賣體力了而已,反正一點前沒睡過覺;高中時一兩個月見父母一面,大學時每年兩個假期見見父母,工作後一年一次都保證不了,每年都是老婆(她還經常調侃我這個兒子除了給父母錢什麼都指望不上)主動帶着孩子去看望我父母。
男人的苦可能隻有他自己、愛他的妻子和疼他的父母才懂
都是過了不惑之年的中年男人了,樸實的人生價值觀應該健全了,對親人談感情無可厚非,但嘴上悲春傷秋的談感情,心裡卻充斥着生意,實在不可取,把那一套社會上求生存的技巧應用到家庭中,特别是女兒身上,到底是愛女兒呢,還是想買個好價錢。
夕陽西下,總得留點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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