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官網獲悉,日前,哈爾濱市政府對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功能區重新進行了調整、劃分。根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标準适用區域的通知》,禁止在 1 類區、嚴格限制在 2 類區建設産生噪聲污染的工業項目。
根據《通知》,本區劃适用哈爾濱市道裡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平房區、松北區(包含利民開發區)、呼蘭區、阿城區和雙城區。本次哈爾濱市城市環境噪聲功能區劃分暫不劃定 0 類聲環境功能區。哈爾濱市 1、2、3 類聲環境功能區總面積 570.92K 平方米。4 類聲環境功能區包括交通幹線及特定路段兩側一定距離範圍内區域以及具有一定規模的交通服務區域,交通幹線 496 條。
《通知》規定,哈市各區政府對本轄區内的聲環境質量負責。城市規劃部門在制定城市規劃時,應當确定保護和改善聲環境的目标和任務;在确定建設布局時,應提出相應的規劃設計要求。生态環境部門負責對工業、企業生産噪聲的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全市擾民噪聲工作整治,對室外的擾民社會生活噪聲及建築施工噪聲的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公安部門負責對文化娛樂場所噪聲、室内的擾民社會生活噪聲、道路交通運輸噪聲的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哈爾濱市城市區域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表
記者:劉豔
來源: 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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