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男主人公叫袁方,他常年旅居英國很少回家,但是現在他正心急如焚地往家裡趕,原來有人告訴他,他們家唯一的一套兩居室的房子正在挂牌出售,而且還是低價賤賣,原本價值110萬的房子隻挂出了90萬的價格。但真正讓袁方擔心的是自己的母親李鳳珍,早在2005年的時候就已經去世了,家裡頭已經沒人了,那會是誰在賣自家的房子呢?然而讓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賣房子的人竟然會是她。袁方不僅認識而且還特别熟,老太太叫王蘭芝,是袁方一家五十多年的老鄰居,袁方都是她看着長大的。
他趕緊跑到相關部門去查了一下,發現自家的房子已經在王蘭芝的名下,袁方把這幾年發生的一些事情拼湊了起來,瞬間他猛然意識到自己太疏忽了。袁方說父親離開得早,他和母親李鳳珍相依為命,可是後來自己去了英國,就很少回家了,從此母親就一個人住在位于北京朝陽區豐台路的一套兩居室裡無依無靠。後來母親生病卧床不起,可是由于工作關系,袁方依舊沒有辦法回家照顧母親,這就讓李鳳珍老人的日子特别的艱難。
在這個時候,老鄰居王蘭芝出現了,雖然年歲差不多,但是王蘭芝身體硬朗,她熱心地照顧起李鳳珍,從端茶倒水,到洗衣做飯,方方面面都很貼心,她還會時常給袁方打電話,讓他知道李鳳珍的境況。這麼一來袁方心裡就特别的感激,從此之後袁方基本上就把母親托付給了王蘭芝。可是哪裡想得到?自己竟給有心之人謀取自家房子的機會,袁方認為她是用了詐騙手段謀取了自己家的房子。
法庭上的王蘭芝不承認自己是詐騙,她說當年李鳳珍生病的時候,兒子不在身邊一個人特别可憐,自己和女兒平時不太忙,就常常去照顧她,陪她聊天解悶,這完全是發自内心的,至于房子自己更沒有主動索要過,那是李鳳珍主動給她的。在李鳳珍病重期間,她總是很神秘地拍床,她就幫忙查看,最後在床墊縫隙内找到了一張舊報紙,裡面包着一張贈與協議,将贈予協議翻開,上面大緻說着,在李鳳珍病重期間,誰照顧了她,她就把自己的房子贈給誰。
将唯一的房子送人,王蘭芝覺得難以置信,後來她才得知,主要是因為李鳳珍寒了心,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結果自己快不行了,孩子還不在身邊。王蘭芝她想到了自己的女兒,她有個女兒結了婚,也生了個小外孫女,問題是這個女兒小的時候被雷電擊打過,導緻智力上有些殘缺,而女婿窩囊、沒出息還有癫痫病,王蘭芝一直想讓女兒跟袁方在一起,以後可以當母女倆的依靠,而且曾經袁方也占有過自己的女兒,女兒還為他打過一個孩子,可後來袁方出國了,這段感情就沒再繼續下去,她覺得如果将房子握在自己手裡,袁方就會回來,這樣他與女兒一定有機會再續前緣,她想以房換女婿。
王蘭芝決定接受李鳳珍的這份感謝,當時她趕忙打電話把她的妹妹王蘭榮叫了過來,而另外一個鄰居王可也正好在現場,她希望他們倆能夠幫着證明這份贈與協議的真實性。王蘭芝簽署了贈與協議,得到了這套百萬房産。這個所謂以房換女婿的說法,袁方聽來大呼荒謬,他稱全是謊話,王蘭芝聲稱想讓他趕快回來,但事實證明,她并不想讓他回來。
當時母親去世是八月份的事,可是王蘭芝九月份才打電話告訴袁方,當時他手頭有事,但他還是準備立馬回去,結果這個時候,王蘭芝表示說事業要緊,她都辦妥當了,這麼一來,袁方就繼續留在國外工作。誰知早在李鳳珍病逝幾個月前,王蘭芝跑去給李鳳珍辦身份證,這不是一張普通的身份證,上面是李鳳珍的名字,王蘭芝的頭像,因為二人在體型、臉型上都挺相似的,所以派出所這邊并沒有發覺。
她為的就是房産證,盡管手握所謂的贈房協議,但畢竟得到房産證,這一切才算是名正言順。可袁方家的房子那并非商品房,而是單位的職工宿舍樓,這種房子是不能拿到市場上去交易的,如果王蘭芝想要把房子拿去賣,首先要從企業手裡把房子的産權買下來,從福利房變成商品房然後才能出售。
辦理這個手續很複雜,而且很重要的一點,必須本人親自到場,所以有了那張特殊的身份證,王蘭芝可以說自己是李鳳珍,這一切才能夠繼續進行。王蘭芝後來表示,她前後花了二十萬,找了個叫六子的人幫她辦理下來的。袁方在仔細地調查過程當中,還發現了一件更加出乎他意外的事情,母親都已經去世好幾年了,可是母親單位上的很多同事,竟然都不知道母親李鳳珍已經去世了,最終他想到了養老金,母親去世後并未通知過單位,所以養老金依舊在發,王蘭芝一直領着母親的養老金,幾年下來領走了5萬塊。
随後兩個證人也表示,贈與協議是王蘭芝的字迹,他們到場時協議就是已經寫好的了,至于是否是真心贈與,他們也不知道,而且據他們所知,袁方與李鳳珍感情非常好,不存在讓人心寒的說法。面對種種證據,王蘭芝最終承認,一切都是她精心謀劃,隻為騙取李鳳珍房産,如今她已經知錯,希望法官可以從輕處罰,最終她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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