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很多人以擁有1個城市戶口為榮耀,很多人想方設法讓自己家的孩子成為“城裡人”。但近年來,農村戶口開始備受青睐,越來越多的人紛紛逃離城市,選擇回到農村。以浙江省為例,近年來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的人數下降了70%之多。
與此同時,和農村戶口關系緊密的農村住房也開始備受關注,自從2013年以來,官方就開始了農村房屋的确權工作,經曆了漫長的工作,現如今農村房屋的确權工作已經基本完成。那麼,在經曆過确權之後,未經過确權的房屋怎麼處置?結婚後遷出戶口,已在城市落戶的子女又将怎麼繼承農村房産?農村房屋又會發生怎樣的變化呢?今天就帶着大家一探究竟。
一、未确權的房屋如何處置
首先,确權這項工作,基本上就是給了土地有一個身份證,使得土地具有合法性,隻有經過确權了的宅基地、房子,最後才能被頒發不動産權證書。可見确權工作的重要性,那麼,沒有未能确權的宅基地,将會怎麼處理呢?
要想搞清楚怎麼處理,我們首先需要了解到,什麼樣的宅基地,是未能确權的。一般來說有四種宅基地是沒有确權的,第一種是占據了耕地,并且違反了生态紅線的房子,或者其他不符合規劃,通過違法行為建設的房子;另一種比較常見的是屬于多年無人光顧,打理的危房。其次,針對一戶多宅,以及城市戶口居民在農村地區購買的小産權房屋也沒有進行确權工作。
那麼未經過确權的房屋,解決辦法首先是成為危房或者自然消亡後通過集體收回。對于一戶多宅的情況,部分地區則采用靈活的策略,也可采取有償退出的辦法,交由村集體在組織内部流轉。當然,各地實際情況大有不同,所實行的政策也相對靈活。
二、房子如何繼承?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子女有權利繼承,但是在繼承農村的房子時,需要遵循宅基地和房屋一體的原則,也就是說,子女所繼承了父母的房子,也相當于繼承了宅基地。如果父母隻有1個子女,那麼該子女将直接繼承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
但是在農村,大多數家庭都擁有至少兩個孩子,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和父母在同一個戶籍上的子女則享有優先繼承權,該子女直接繼承父母的房屋和宅基地。但随着子女因為結婚等原因遷出戶籍、或者子女遷入城市戶籍的家庭,子女無論是城市戶口還是農村戶口,均享有同等的繼承權利。
但需要特别說明的是,部分城市子女通過繼承的方式,獲得農村地區的房子,并不能對房子進行改建、擴建以及進行大型翻修工作。如果該房屋處于無人打理的狀态,那麼變成危房2年後,該房屋則會被收回,房屋将會被拆除,宅基地歸還村集體。因此,如果戶口遷入城市的子女在未來繼承父母的房子,最好是在父母健在的時候進行重建翻修。從而延長房屋的壽命,減少出現危房的可能性。
三、不是農村戶口,還能回到農村蓋房子嗎?
在确權的工作結束後,農民的宅基地,房屋就變得合法化了,與此同時,針對宅基地的相關新規也開始實施。具體來說,城市戶口的人,未來想要在農村建房,從理論上來說是不可行的。
目前,宅基地實施新規适用于所有農村房屋,新規定要遵循“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則。國家之所以會頒布這樣的規範,和土地與房屋的性質有着直接的關系。由于房屋和土地是無法分離的,因此官方的這個規定,也有利于農村的宅基地更好的管理。
總的來說,長達近10年之久的确權工作,讓農村的土地,宅基地,房屋都變得逐漸合法化,也使得農村房屋的繼承更加規範化。随着社會的發展和進步,農村的基礎設施越來越完善,進一步縮小了和城市之間的差距,另外,和城市相比,農村的自然環境受到很多人的喜歡,正如許多發達國家開始了“逆城市化”現象。越來越多的人口逃離城市,紛紛前往農村安居樂業,也許在未來,農村将會迎來新的發展機遇,同時農村的房屋也許會迎來新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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