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費定價标準及依據?最近,我們小區的業主群好不熱鬧,大家七嘴八舌、你來我往,圍繞小區物業費的問題各抒己見那麼關于物業費的法律規定究竟是怎樣的呢?,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物業服務費定價标準及依據?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最近,我們小區的業主群好不熱鬧,大家七嘴八舌、你來我往,圍繞小區物業費的問題各抒己見。那麼關于物業費的法律規定究竟是怎樣的呢?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物業服務費的計費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包幹制,一種是酬金制。所謂的包幹制就是指由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支付固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無論是發生虧損,還是說有盈餘,均與業主無關,均由物業服務企業來享有或者是承擔,其物業服務費用由三類構成,一類是物業服務成本的支出,一類是法定的稅費,還有一類就是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所謂的酬金制是指在物業服務企業所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首先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合同約定的固定金額或者一定比例進行提取一定數額的酬金當做其利潤。比如業主繳納了總共一百萬的物業服務費,那麼物業服務企業首先要拿走約定好的十萬酬金或者是百分之二十的酬金拿走以後,其餘的部分由物業服務企業用在物業項目的管理上。物業服務企業經營的過程中,如果這個項目是物業服務費有盈餘的,就需要退還給業主,或者是在下一年物業服務費的支付過程中進行折抵。如果物業服務企業在運營的過程中有虧損,那麼對不起,虧損的部分還是應該由業主來進行補足的。
所以我們可以看出兩種方式的區别,包幹制下業主交完物業費以後,經濟上便“與我無關,”其好處在于,業主不負擔虧損,但物業企業為了利益最大化,會盡量減少支出,以至于物業服務質量下降,造成“要死不活”的服務質量。
而酬金制則不然,酬金制就是物業公司經營的好與不好,跟業主都是息息相關的。薪金制業主需要承擔盈虧,但物業隻拿固定的薪金,剩餘的物業費用在物業管理上,這樣有利于服務質量提升,畢竟錢不花物業企業也賺不到。
不管是酬金制,還是說是包幹制,物業服務在運營的過程中,它總有一定的物業服務成本的支出,一般情況下,物業服務的成本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1、物業服務的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以及按照法律規定所應該提取的福利費等等;
2、物業對于小區内的共用部位、共用的設備設施的日常運營和維護費用的支付;
3、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區域内所産生的清潔衛生的費用;
4、物業服務企業在管理區内所發生的綠化養護的費用;
5、物業服務企業在管理區内所發生的秩序維護的費用,比如聘請安保人員,購買監控設備的一些費用等等;
6、物業服務企業一些辦公的費用,比如是不是需要采購打印機、電話、辦公座椅和電腦等等;
7、物業服務企業在運營的過程中有一些固定資産的折舊,這個費用也是要算在物業服務的成本支出範圍之内的;
8、物業公司一般會對小區裡面的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的設備設施以及會投放公衆的責任保險等費用,公衆責任保險費等;
9、經過業主同意的合法産生的其他的費用,比如小區召開了或者成立業主大會并且也選舉了業主委員會,那麼業主委員會在辦公的過程中産生的支出、聘請秘書人員的工資等等,如果業主大會同意,業委會的所有的辦公經費以及聘用人員的工資等成本的都有物業費來支付的話,那麼這個法律是允許的。
值得注意的是,我們要辨識物業公司對于日常公共設備、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設施維修養護過程中所發生的物業費和需要啟動專項維修基金的區别。
如果說小區内的共用的部位,共用的設備設施發生了損壞,需要大修、需要更新改造,這種情況下是不能使用物業服務費的,它是需要使用業主之前所繳納的專項維修資金。當然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有它特定的情形條件和程序。如果說對于小區内的共用部位共用的設備設施隻是一個日常的維修養護,那麼這個就需要物業公司來支付物業服務費來進行來維修養護了,是不能動用專修維修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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