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人們追求幸福的道路上,總有一些人變着法地給我們添堵! 當千挑萬選終于看中了一套合适的房子,美麗的售樓小姐标準地露出八顆牙齒告訴你:“不好意思,這整棟房子都已經售罄,要不,您再看看那邊的幾棟?”
然而,那邊的幾棟房子要麼是戶型太“奇葩”,要麼是價格太“高冷”!如此,你隻能“望樓興歎”! 可是,你有沒有想過,售樓處沙盤上插着“售罄”小牌牌的房子,是真的賣完了麼?會不會是某些人故意放出的“煙霧彈”來迷惑消費者,制造“虛假繁榮”的假象呢?
呵呵,江蘇睢甯的一個樓盤,就因為這波操作,吃了20萬的罰單!
日前,根據群衆舉報,江蘇睢甯縣市場監管局的執法人員依法在對江蘇睢甯縣睢河街道睢河北路158号的徐州某置業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售樓處沙盤展示區9#樓模型、10#樓模型、12#樓模型、13#樓模型上都标注“售罄”。
但是,根據江蘇睢甯縣不動産登記交易服務中心出具的《商品房銷售明細表》顯示,從2018年12月20日(該樓盤取得預售證時)至2019年3月6日(案發時),被許可銷售的商品房共374套,實際銷售64套。
其中,标注“售罄”的9#樓盤、12#樓盤、13#樓盤無網簽銷售記錄,10#樓盤共44套,已網簽銷售22套,剩餘房源22套。
江蘇睢甯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上述樓盤有部分是購房人交了10萬認購款或5萬元定金。
一般把商品銷售完稱為“售罄”,而定金和認購款是指開發商在沒有簽訂正式合同前,與購房者達成的購買協議。交定金和認購款不等于房子完成銷售過程。
根據當事人供述:标注“售罄”,是為了吸引更多的消費者也就是購房的人群,提醒客戶房源餘量不多。
江蘇睢甯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認為,當事人宣傳銷售的9#樓盤、10#樓盤、12#樓盤、13#樓盤,在沒有銷售完的情況下,擅自宣傳“售罄”,刻意誇大宣傳銷售狀況,對商品房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顯然其行為已經違法。
當事人涉嫌對商品房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行為,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第八條第一款所指行為,江蘇睢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萬元的處罰決定。
文章來源:中國工商出版社 新媒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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