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築的分類及組成
(一)民用建築的分類
1、按建築物的規模與數量分:
大量性建築。單體建築規模不大,但興建築量多、分布面廣的建築,如住宅、學校、商店等。
大型性建築。建築規模大、耗資多、影響較大的建築,如大型車站、體育館、航空站、大會堂、紀念館等。
2、按建築物的層數和高度分:
低層建築:1~3層。
多層建築:4~6層。
中高層建築:7~9層。
高層建築:10層以上或高度超過24m的建築。
超高層建築:100m以上的建築物。
3、按主要承重結構材料分
木結構。即木闆牆、木柱、木樓闆、木屋頂的建築。
磚木結構。建築物的主要承重構件用磚木做成,其中豎向承重構件的牆體、柱子采用磚砌,水平承重構件的樓闆、屋架采用木材。
磚混結構。用鋼筋混凝土作為水平的承力構件,以磚牆或磚柱作為承受豎向荷載的構件。
(二)民用建築的構造組成建築物的主要部分:
基礎:基礎是位于建築物最下部的承重構件,它承受建築物的全部荷載,并将其傳遞到地基上。因此,基礎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并能抵禦地下各種有害因素的侵蝕。
牆與柱:牆起着承重、圍護和分隔作用。承重牆承受着屋頂、樓闆傳來的荷載,并加上自身重量再傳給基礎;當柱承重時,柱間的牆僅起圍護和分隔作用;作為圍護構件,外牆起着抵禦自然界各種因素的影響與破壞;内牆起着分隔空間、組成房間、隔聲作用。對牆或柱的要求是具有足夠的強度、穩定性和保溫、隔熱、隔聲、防火等能力,以及具有經濟性和耐久性。
樓闆、地面:樓闆将整個建築物分成若幹層,是建築物的水平承重構件,承受着作用其上的荷載,并連同自重一起傳遞給牆和柱,同時對牆體起水平支撐作用;首層地面直接承受其上的各種使用荷載并傳給地基,也起保溫、隔熱、防水作用。
屋頂:是建築物頂部的圍護和承重構件,由屋面層和承重結構層兩大部分組成。屋面層起着抵禦自然界風、雨、雪及保溫、隔熱等作用,結構層承受屋頂全部荷載,并将這些荷載傳給牆和柱。因此屋頂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及防水、保溫、隔熱等作用。
樓梯:是建築物的垂直交通設施,供人們上下樓層和緊急疏散之用。樓梯要有足夠的強度及穩定性。
門窗:門主要用作内外交通聯系及分隔房間,門的大小和數量以及開啟方向是根據通行能力、使用方便和防火要求決定的;窗的作用是采光和通風。門窗是房屋圍護結構的一部分,亦需考慮保溫、隔熱、隔聲、防風沙等要求。
建築物除由上述六大基本部分外,還有一些附屬部分,如陽台、雨篷、散水、勒腳、防潮層等,有的還有特殊要求,如樓層之間還要設置電梯、自動扶梯或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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