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稅小微
科技創新是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的關鍵力量,為進一步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國家近年來出台了一系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新政。跟着申稅小微一起來了解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吧!
01 政策基本規定
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02 不同的企業适用不同的加計扣除幅度
01 一般企業
75%/175%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産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産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産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财稅〔2018〕99号)
注意點:該政策已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号)
02 制造業企業
100%/200%
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産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産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産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注意點:以制造業業務為主營業務,享受優惠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的企業才可以享受以上政策優惠哦!
03 科技型中小企業
100%/200%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産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産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産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财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注意點:該政策有效期為2022年起,不适用2021年度彙算清繳哦!
03 申報要求
2022年及以後年度10月份預繳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企業可以自主選擇就當年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對10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可以在辦理當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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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嗎?這個扣除規定出自于2022年二季度發布的《關于企業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2021年10月,根據《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規定,企業10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提前對前三季度研發費用進行加計扣除,但上述舉措僅适用于2021年度。
現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在10月份預繳享受這項政策舉措得到了延續,已經轉化為長期性的制度安排啦!
04 允許扣除的費用
直接投入費用;人員人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産攤銷;新産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其他相關費用;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05 不适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
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産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及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06 不适用加計扣除的活動
1.企業産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
2.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産品、服務或知識等。
3.企業在商品化後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
4.對現存産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複或簡單改變。
5.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6.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
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
政策速遞
1.《關于企業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2.《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3.《财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财稅〔2018〕64号)
4.《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稅〔2015〕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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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今天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講解内容,稅收助力企業發展,小夥伴們多了解稅收優惠政策,才能讓自己的企業第一時間享受到政策紅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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