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從文是現代著名作家,
在中國文壇中被譽為“鄉土文學之父”。
曾進入了1987年、1988年諾貝爾文學獎候選人終審名單。
《從文自傳》是而立之年的沈從文在青島寫的,
關于自己進入都市前的人生經曆, 即在湘西經曆。
這部作品出版後曾被周作人和老舍認為是“1934年我愛讀的書”。
《從文自傳》中描繪了沈從文快樂的童年。
1、快樂童年體現在物質方面:“家中那時經濟情形還好,我在物質方面所享受到的,比起一般親戚小孩似乎皆好 得多。”
沈從文童年的物質享受源于較好的家庭條件:
祖父沈洪富做過雲南昭通鎮守使、貴州總督;
父親曾是鎮守大沽的羅提督身邊一員裨将。
外祖黃河清是本地最早的貢生,守文廟做書院山長,也可說是當地惟一讀書人。
母親姓黃,年紀極小時就随同沈從文的舅父在軍營中生活,“富于膽氣與常識”。
舅父是個有新頭腦的人物,本縣第一個照相館、第一個郵政局都是舅父辦的。
家裡好到什麼程度呢?作者沒有細說, 隻是提到小時候肚裡生了蛔蟲, “經常用草藥蒸雞肝當飯。”
本來生活的老家鳳凰就是一個物産較豐富的地方:
“松林裡生菌子” “多米,多橘柚” “河水中多鳜魚,鲫魚,鯉魚,大的比人腳闆還大” ,
再加上家庭比一般人家要富裕,
“在軍校階級廚房中,出異常可口的菜飯”。
此外,從一些小事也能看出家庭經濟條件較好:
比如弟弟病後家中特别為他請了一個壯實高大的苗婦人照料;
比如家裡一直送小孩子們讀書,包括沈從文的兩個姐姐。
這些都為快樂童年打下了物質基礎。
2、快樂童年體現在精神方面:“曾經有一時還做過我那一家的中心人物”。
外祖母是疼愛他的:“四歲時母親一面告給我認方字,外祖母一面便給我糖吃”;
父親平時“極愛我”;
母親教育他,“她告我認字,告我認識藥名,告我思考和決斷——做男子極不可少 的思考以後的決斷”;
和姐姐們相處也好:在外闖禍,被罰跪關在空房子裡,不許哭,不許吃飯。“等一會兒我自然可以從姐姐方面得到充饑的東西。”
“兩個姐姐一同被送過女學校讀書,我那時也歡喜過女學校去玩”。
聰明調皮的小沈從文,總是那樣充滿好奇,充分去感受大自然的樂趣,對各行各業都感興趣。
盡管他經常逃學受到懲罰,但他能在罰跪時練習想象,“從不曾在被處罰中感覺過小小冤屈,那不是冤屈,我應感謝那種處罰。”
盡管他見過殘酷血腥的殺戮,但他對“人頭如山,血流成河”的場面并不害怕,還和其他小孩比賽眼力。
3、快樂童年體現在極容易滿足上童年的快樂很簡單。
比如:有時候去趕場,間或誰一個人身上有一兩枚銅元, 就到賣狗肉攤邊割一塊狗肉,蘸些鹽水,平均分來吃吃。
如果吃不到狗肉,就可以吃沿路無數人家桃樹李樹上的果實、黃泥田裡的紅蘿蔔、路塍上莓類同野生櫻桃、大道旁的地枇杷、山果野莓、茶油樹上長的茶莓等等。
“即或任何東西沒得吃, 我們還是十分高興, 就為的是鄉場中那一派空氣,一陣聲音,一分顔色, 以及在每一處每一項生意人身上發出那一股臭味, 就夠使我們覺得滿意, 我們用各樣官能吃了那麼多東西,即使不再用口來吃喝也很夠了”。
作者通過寫自傳來“溫習一下個人生命發展過程”,
其目的并不僅僅是追憶,
更重要的是在對自我生命的反思中,
展開自身與自身的對話,為當下自我尋根,
并以此敞開通向未來的路。
在《從文自傳》後不久,沈從文迎來了他創作的第一個高峰期。
沈從文一生創作的結集約有80多部,是現代作家中成書最多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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