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老人有這樣一個疑惑,聽說我們養老金的發放月數是有上限的?是不是領到一定時間以後就不會發放了呢?比如說計算養老金的時候,要除139個月每月領取一份?其實,139個月是養老金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跟養老金的領取時間無關的。
話又說回來,139個月的出處,還真是在一定個人賬戶利率情況下、達到相應年齡時,恰好把養老金領光的一個數值。
139個月是60歲時退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這個數值源自于2005年《關于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2005年《決定》制定了新的養老金計發模式,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領取月數,改為根據不同的年齡,實行不同的領取月數,而不再是過去的統一120個月。
有關計發月數是怎樣計算的呢?其實其計算原理比較簡單。假設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年化4%的利率情況下,按照2000年的城鎮居民人均預期壽命(75.21歲)進行測算。當人們活到人均預期壽命時,恰好能夠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餘額領取完畢。因此,按照有關公式測算,60歲退休計發月數是139個月的情況下,按照4%的利率計算,人們在75.21歲時,才恰好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領取完畢。
不過大家不用擔心,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領取完畢後,國家會從統籌賬戶中發放等額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确保大家的退休待遇不降低。
養老保險有兩個賬戶: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個人賬戶的部分是按照每月繳費基數的8%記賬的,主要用于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萬一參保人去世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還有餘額,相應的餘額可以繼承。也就是說,個人賬戶部分是肯定不會虧本的。
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全部記入統籌賬戶。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等群體,是自己承擔全部的社會保險費參保,也有一部分個人繳費部分會進入統籌賬戶。
統籌賬戶的資金用于支付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每年增加的養老金、喪葬費、撫恤金、遺屬待遇等等各種各樣的待遇。
統籌賬戶的資金會不會被發完呢?實際上,我們的養老保險基金是現收現付的制度,基本原則是以收定支、略有結餘、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比如按照《2021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快報數據》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為60,040.4億元,總支出為56,500.3億元,累計結餘約5萬億元以上。
可以把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理解為年輕人繳費供養老年人的制度,再加上一定的國家補貼。2021年中央财政補貼養老保險基金超過6,000億元。
因此,隻要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能夠安全穩定的運行下去,養老金也會持續穩定的發放的。
我們繳納的養老保險并不是一種存錢模式,而是一種長期穩定的保障。2022年,我國開啟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養老保險基金,未來将實現全國範圍内的統收統支。相信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會越來越完善。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十四五規劃明确,我們将修訂完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發月數。畢竟有關月數的制定是依據2000年的城鎮居民人均預期壽命數據。現在的養老保險制度已經面向了全部的城鄉居民。
最初我們養老保險制度預測的收益率是4%,而近年來人社部統一公布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高達6%~8%以上。另外,每年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實際上個人養老金支出部分也是按比例增加的。
所以,個人賬戶計發月數肯定會進一步完善的,按照實際情況的話,大概率是會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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