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給予了福利政策,對于家庭經濟有負擔的情況,可以減免個稅。
但是如果個人收入在起征點以下,也就是不足五千,是不是就與自己無關了呢?不一定!要看你除了固定收入,是否還有其他收入,是否有年終獎金、績效、十三月工資等。
那是不是有年終獎金,加上工資收入超出五千,就一定要繳稅呢?也不一定。
咱們先從個稅說起。
一、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稅款=累計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其他扣除,再乘以3%。
首先可以看出兩點,一是減去了很多項,二是都有“累計”二字,咱們一樣一樣進行簡單化理解。
1.收入:
包含一切所得。
2.減除費用:
也就是起征點,現在起征點為5000元,是每月生活的基本支出保障。
3.免稅收入:
國家規定的可以免征稅務的收入,比如政府補貼、比如國債利息收入、比如政府許可的一部分捐贈所得等。
4.專項扣除
繳納的三險一金,即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5.專項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共計六項,分别給予一定免稅額度,實際上相當于變相提高起征點。
6.為何都有“累計”二字
因為從2019年開始,個稅采用的是“累計預扣法”,每月工資不再孤立計算,而是要累計起來計算。可以簡單理解為個稅是按月征收,但是按年累加計算。
1月份個稅扣除
舉個例子,如果是一月份個稅扣除,利用公式,用本月收入減去減除費用(起征點)5000,減去免稅收入(上圖是政府給予特殊職業的補貼),減去專項扣除(三險一金),再減去專項附加扣除(每年需要單位或者自己填報一次,後面解釋),得到的數額就是需要繳稅的數額,再乘以3%就是需要上交的稅款。如果得到的數額在0元以下,則不需要繳稅。
2月份個稅扣除
如果是二月份以後,那麼計算個稅時并不是單月計算,而是累加計算。
如上圖,二月份除了基本工資,正好趕上單位發放了上一年的十三月工資(十三薪),所以二個月的工資加上十三薪達到了11960.6元,即便不算一月份收入,也已經超過起征點。
但是兩月累加計算,是用累計收入,減去累計減除費用(一個月起征是五千,那麼兩個月合計是一萬),減去累計免稅收入(一共兩個月的政府補貼),減去累計專項扣除(兩個月的三險一金),減去累計專項附加扣除(比如有一個子女教育,即每月減去1000,如果是夫妻平均分攤,填報時選擇的是50%,那麼每個月就減去500,上圖是兩個月的,合計1000),其他特殊扣除一般人并不涉及,那麼此時所得到的數額就是需要繳稅的數額了,上圖例子中所得數額在0以下,所以依然不用繳稅。
三月份至十二月份以此類推,都是采用“累計預扣法”累計計算。年終時如果累計計算與之前當月累計計算時有出入,比如年終累計計算不需要征稅,但是三月份累計計算時當月征收了稅款,那麼年終時可以申請一次“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多退少補,如果之前交多了,就可以退稅了。
二、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統一利用“個人所得稅APP”,十分方便,有的是單位統一幫助填報,也可以自己進行填報,很簡單。
1.子女教育
每位接受全日制學曆教育子女,按1000元标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
納稅人本人在中國境内接受繼續教育期間,按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曆扣除期限不超過48個月。
3.贍養老人
納稅人供養一位或多位年滿60周歲老人的,按每月2000元标準定額配額扣除,(如果不是獨生子女,那麼納稅人與兄弟姐妹分攤2000元扣除額,每人不得超過1000元)。
4.住房貸款利息
第一套住房貸款實際發生利息的年度,每月1000的标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不得超過240個月。
5.住房租金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因租房發生的支出,按租房的标準扣除。
注意: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二者隻能扣除一個。
6.大病醫療
(1)醫保目錄範圍内的,(2)且扣除醫保報銷後的個人自付部分,超過15000元的部分,(3)在80000元限額内據實扣除。
7.填報流程
(1)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點擊我要辦稅。
(2)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
(3)選擇符合專項附加扣除的項目
(4)選擇填報年份,然後按要求填入信息即可。
(5)這裡以教育子女為例:
我家孩子正在上小學,屬于義務教育階段,扣除比例選擇的是50%,這樣的話夫妻二人每人享受500元的扣除額度,可能會實現夫妻雙方均不需要繳稅。
如果其中一方收入較高,或者另一方收入較低不需要繳稅,那麼可以選擇扣除比例100%,獨享1000元額度,而另一方則沒有扣除額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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