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強制決定法

強制決定法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23 08:40:10

強制決定法(強制法案CoerciveActs)1

公元1773年12月,英屬北美殖民地爆發了“波士頓傾茶事件”(Boston Tea Party)。英王喬治三世對北美殖民地忍無可忍,認為現在是母親嚴加管教她的孩子的時候了,于是責令議會必須采取相應措施。

次年4月,為了懲罰波士頓,達到以儆效尤的目的,英國議會制定并通過了《強制法案》(Coercive Acts)。該法案由5個不同的子法案組成:

一.《波士頓港法案》(Boston Port Act),下令關閉波士頓港,直到東印度公司獲得損失茶葉的全部賠償為止。

二.《馬薩諸塞政府法案》(Massachusetts Government Act),把馬薩諸塞政府直接置于英王的控制之下,其官員都由英王任命,波士頓城鎮會議和馬薩諸塞殖民地議會的權力被大大削弱。

三.《司法管理法案》(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Act),該法案規定:如果皇家官員在殖民地犯了事,而總督認為他們在殖民地不能得到公正的審判,那麼,總督有權将被告人移往其他殖民地或英國本土受審。

四.《駐軍法案》(Quartering Act),強迫殖民地為英國駐軍安排住宿。

五.《魁北克法案》(Quebec Act),是為了有效地穩住加拿大,使之不能夠和其它殖民地一起造反。

在北美殖民地人眼裡,所有這些法案毫無疑問都侵犯了他們的“三權”:第一,天賦人權(Natural Rights),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财産權;第二,憲法賦予英國公民的權利;第三,殖民地憲章賦予殖民者的“自治”權利。北美殖民地人把《強制法案》稱為《不可容忍法案》(Intolerable Acts),掀起了浩浩蕩蕩的抗議運動。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