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溜溜、黑乎乎的腦袋從江中冒出,很快又鑽進水裡……2021年以來,江蘇南京、南通、蘇州、泰州、無錫等地均觀測到江豚出現,“微笑天使”躍水嬉戲的場景在長江江蘇段已經不再罕見。
中國水産科學研究院淡水漁業研究中心數據顯示,長江江蘇段魚類物種數相對穩定,魚類規格呈上升趨勢,資源密度顯著回升,長江禁捕初見成效,生态資源呈現良好的恢複态勢。
一年來,江蘇省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長江“十年禁漁”的系列指示精神,立足檢察職能,能動履職,助力長江禁漁起好步、管得住,全力保護長江生物多樣性,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
主動作為,非法捕撈違法犯罪态勢得到明顯遏制
2021年1月1日起,長江“十年禁漁”正式啟動。3月1日,我國第一部流域保護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正式施行。長江岸線(含洲島)超過1000公裡、江海交彙、湖泊衆多的江蘇,是禁捕退捕任務最重的省份之一。
為保障長江“十年禁漁”令行禁止、取得實效,江蘇省檢察院率先聯合公安、法院、農業農村等部門出台《關于依法嚴懲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非法捕撈刑事犯罪若幹問題的意見》等文件,全面提升執法司法能力,堅決打擊職業化、團夥化非法捕撈違法犯罪。依托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平台,滬蘇浙皖檢察機關構建保障長江流域禁捕工作“共同體”,進一步凝聚跨區域司法保護合力。
2021年3月底,長江下遊迎來刀魚汛期,一個9人犯罪團夥受暴利驅使,在長江團結沙附近水域非法捕撈野生長江刀魚,短短四天内非法捕撈水産品共計126公斤,其中刀魚15公斤,所捕漁獲物被運送至南通市崇川區某水産經營部許某(另案處理)處銷售,獲銷售款4萬元。2021年10月18日,經崇川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參與組織、實施非法捕撈水産品的9名被告人全部被依法判處相應刑罰。
“該案是典型的捕運銷一條龍式作案,不法分子事前商定好行駛路線、捕撈方式、逃脫方法等,有預謀、有組織地進入長江水域非法捕撈刀魚。接到線索後,我院辦案團隊第一時間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全面收集各環節實施犯罪的證據,查明9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确保準确打擊、不枉不縱。”崇川區檢察院檢察長孫亞介紹。
記者了解到,江蘇省檢察機關通過挂牌督辦、現場指導、提前介入、一體化辦案、引入專家輔助等方式,精準懲治各類非法捕撈違法犯罪活動,2021年共提起公訴262件587人,非法捕撈違法犯罪的态勢得到明顯遏制。
不起訴率近三成,從寬處理後怎麼辦
初冬早晨,張家港市四幹河段,王大爺開始了新一天的巡江護漁工作。
2020年春末至夏末,王大爺等10名老人經人組織,多次前往長江張家港段江心沙島等處,非法捕撈螃蜞逾萬公斤,出售獲利10餘萬元。檢察官在辦案中了解到,涉案老人多為土生土長的江邊農民,平均年齡超過60歲,文化程度低,都是為了生計且不了解國家政策才從事犯罪行為。
對于組織捕撈從中牟利者,張家港市檢察院對其依法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對于這些家庭确實困難、主觀惡性不大的老人,如何既懲治違法犯罪行為,又兼顧天理、國法、人情,妥善處理此案?從寬處理後,又如何強化警示教育,防止返捕?
2021年6月11日,一場特殊的拟不起訴公開聽證會在長江邊舉行,7名具有法律、農業等專業知識的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參與聽證,水産專家、漁政執法人員、公安人員發表意見,50餘名村民代表旁聽。
在綜合考慮案件事實、聽證意見後,張家港市檢察院對涉案10名老人作出不起訴決定,督促其支付生态修複費用,并現場進行公開宣告、集中訓誡。考慮到王大爺無兒無女,家境較為困難,犯罪所得大部分用于給妻子治療重病,檢察官主動與漁政部門溝通,讓王大爺采用巡江護漁的方式進行勞務代償,實現退贓退賠。
“之前很多人以為捉螃蜞不礙事,水産專家講得有道理,螃蜞捉沒了,長江生态就被破壞了,再也不能捉了!”旁聽村民表示。
江蘇省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王大爺這樣主觀惡性不大且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嚴格把握起訴必要性,2021年共辦理非法捕撈水産品不起訴案件125起,占比近33%。同時,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通過開展到案發地公開聽證、開庭等方式,宣傳禁漁政策,強化警示教育。經過宣傳,許多群衆也自發加入義務護江隊伍。
對不起訴案件,檢察機關還強化行刑銜接,主動提出對被不起訴人行政處罰的檢察意見,移送行政機關處罰,綜合運用行政、經濟等手段打擊犯罪。
延伸社會治理,鋪就綠色發展底色
長江禁漁是“十年磨一劍”,不僅要“禁得住”,更要“穩得住”。江蘇省檢察機關在充分發揮刑事檢察職能的同時,依托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探索實行“專業化法律監督 恢複性司法實踐 社會化綜合治理”生态檢察模式,實現懲治犯罪、修複生态與源頭治理共同推進,為長江經濟帶鋪就綠色發展底色。
針對非法捕撈刑事案件,江蘇省檢察機關同步開展民事公益訴訟審查,同時,靈活運用檢察建議等監督方式推動社會治理,截至目前,共提起民事公益訴訟150件,督促賠償生态損失費5.39億餘元,放生各類魚苗1414萬餘尾,制發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132份。
揚中島是萬裡長江第二大島,獨特的地理位置造就了濃厚的農漁文化,禁捕前沿江村民農閑時常靠捕魚改善生活。長江沿岸全面禁捕後,當地習慣一時難以完全改變。
2020年7月至8月,揚中市檢察院生态檢察辦案團隊在辦理非法捕撈水産品案時,不僅通過刑民檢察融合手段對非法捕撈犯罪進行打擊,還進一步延伸檢察職能,仔細梳理上半年辦理的全部非法捕撈水産品案件,并在轄區内實地走訪調查,發現仍有沿江村民在江中布設非法網具,閑散人群持有涉漁船隻,部分飯店牌匾、菜單中仍存在“江鮮”“江鳗”“江蝦”等。
揚中市檢察院先後向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推動開展集中整治行動,依法查處相關經營主體,加大巡查力度和監管體系建設,暢通涉漁人員銷售和經營江魚行為的線索移送,清除地籠網250餘口,查扣違規釣具50餘套,排查“三無”船舶333條,在重點水域增設高清攝像頭10個,增加執法艇、巡邏艇2條,形成“江上打、路上堵、市場查”的高壓态勢。
針對“上下遊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的長江治理難題,江蘇省檢察院指定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作為長江江蘇段公益訴訟案件的機動管轄檢察院,優先管轄全江蘇段長江生态環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案件。此外,江蘇省檢察機關分别與上海、安徽檢察機關會簽了長江口、澱山湖、石臼湖、洪澤湖、滁河流域跨省際協作意見,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
“長江大保護是國家生态保護大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江禁漁是其中重要内容,江蘇省檢察機關将全面落實長江禁漁工作相關部署,加大與各部門的協作力度,加強環境資源專業辦案團隊建設,确保長江‘十年禁漁’不僅‘禁得住’,而且‘穩得住’。”該省檢察院檢察長劉華表示。(檢察日報 盧志堅 吳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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