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交所公布科創闆上市委2019年第45次審議會議公告,将于11月13日審議科大國盾量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大國盾”)的首發申請。科大國盾主要從事量子通信産品的研發、生産、銷售及技術服務,為各類光纖量子保密通信網絡以及星地一體廣域量子保密通信地面站的建設系統地提供軟硬件産品。
科大國盾的實際控制人為中科大資産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科大控股”)、彭承志、程大濤、柳志偉、于曉風、費革勝、馮輝。其中法人股東科大控股持有科大國盾18.00%的股份,并通過潘建偉的授權委托控制其11.01%的股份表決權,合計控制科大國盾29.01%的股份表決權;自然人股東彭承志直接、間接合計控制科大國盾13.08%的股份,任科大國盾董事長;自然人股東程大濤、柳志偉、于曉風、費革勝、馮輝現分别持有科大國盾4.17%、3.90%、0.33%、1.86%、1.23%股份,合計控制科大國盾11.49%的股份。
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科大國盾實現營業收入分别為2.27億元、2.84億元、2.65億元和2390.83萬元;實現歸屬于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别為5875.36萬元、7431.46萬元、7249.06萬元和-2322.79萬元;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别為2986.41萬元、3073.40萬元、2300.23萬元和-6447.33萬元。
報告期内,科大國盾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别為-4548.41萬元、-1681.99萬元、-388.60萬元和-2339.23萬元。
對2019年上半年業績,科大國盾解釋稱,“2019年半年度營業收入、營業成本較上年同期減少,主要原因為公司目前量子保密通信行業處于推廣期,營業收入也呈現一定的季節性特征,前三季度收入較少,波動性較大;管理費用增加主要系折舊攤銷、薪酬增加所緻;研發費用有所減少,變化率較小;其他收益增加系本年度收到的政府補助增加所緻;信用減值損失和資産減值損失變動系因會計政策變化列報變化所緻;稅金及附加、财務費用、投資收益、信用減值損失及資産減值損失合計數、資産處置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所得稅費用變動金額較小”。
值得一提的是,科大國盾報告期内應收賬款高企,應收賬款餘額分别為2.18億元、2.93億元、3.26億元、2.54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别96.17%、103.23%、123.02%、1062.59%。
同時,報告期内,該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别為1.51、1.11、0.86、0.08,周轉率較低。
截至2019年6月30日,科大國盾應收賬款和應收商業承兌彙票餘額合計為2.84億元,金額較高,直接或間接來源于國科量網等關聯方的占比為52.68%,其中第一大客戶神州數碼系統集成服務有限公司應收賬款和應收商業承兌彙票餘額為1.70億元(截至2019年9月末,已收回1.09億元)。
此外,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行政判決書((2018)京73行初8487号)顯示,2018年8月,科大國盾因‘QUANTUMCTEK’商标(簡稱訴争商标)不予注冊複審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産權局告上法庭。
昆騰公司于1995年6月14日申請引證商标“Quantum”,專用權期限至2027年2月27日。科大國盾認為,訴争商标為原告獨創,具有較強顯著性,“Quantum”漢語意思為量子,顯著性較差;訴争商标與引證商标在讀音、字母組成、整體視覺效果等方面區别明顯,未構成近似商标。
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于2019年5月16日開庭審理該案。從相關公衆的認知水平來看,訴争商标“QuantumCTek”完整包含了引證商标“Quantum”,“Quantum”在詞典中含義為“量子、量子論或美國昆騰公司”,該英文單詞并非我國相關公衆在日常生活中的常見詞彙,原告主張其後綴“CTek”為“China”及“technology”組合後的簡稱,但是上述組合并非固有詞彙,訴争商标未形成顯著區别于引證商标的新含義;其次,從引證商标的知名度考慮,根據第三人提交的“2015最佳存儲品牌評選”等榮譽及有關新聞報道、網絡宣傳等,可證明引證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最後,從訴争商标的使用情況來看,原告提交的合同及發票、榮譽證書均未體現訴争商标,提交的包裝箱、宣傳頁等自制證據證明力較低,不足以證明訴争商标經使用能夠與引證商标相區分。
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在行政判決書中表示,科大國盾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不予支持,駁回原告科大國盾量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對上述問題,中國經濟網記者發送郵件至科大國盾董秘辦,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複。
股權較分散 實際控制人為1法人股東 6自然人股東
科大國盾前身為安徽量子通信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18日。2015年8月25日,量通有限全體股東作為股份公司的發起人,就整體變更設立股份公司等事宜簽訂了《發起人協議書》。
此後經過幾次股權轉讓,目前科大國盾股權較為分散,股東高達34家,持股比例最高的是科大控股,其持股18%;持股比例第二、第三名分别是11.01%的潘建偉和7.60%的中國科學院控股有限公司。
科大國盾主要從事量子通信産品的研發、生産、銷售及技術服務,為各類光纖量子保密通信網絡以及星地一體廣域量子保密通信地面站的建設系統地提供軟硬件産品,為政務、金融、電力、國防等行業和領域提供組網及量子安全應用解決方案。
2019年3月27日,科大國盾在上交所網站披露招股說明書,拟于上交所科創闆上市,保薦機構為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為容誠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闆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科大國盾選擇上市審核規則規定的第二套上市标準,即: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億元,且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對此,科大國盾稱,“發行人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為2.65億元,且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為28.73%,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億元。發行人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闆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規定的第二套上市标準。”
科大國盾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為6000萬股,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2000萬股,占發行後總股本的25.00%。
科大國盾拟募集資金3.04億元,實際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的淨額将投資于量子通信網絡設備項目和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根據招股書,科大國盾沒有控股股東,其實際控制人為科大控股、彭承志、程大濤、柳志偉、于曉風、費革勝、馮輝。
其中,法人股東科大控股持有科大國盾18.00%的股份,并通過潘建偉的授權委托控制其11.01%的股份表決權,合計控制科大國盾29.01%的股份表決權;自然人股東彭承志直接持有科大國盾2.82%的股份,并通過合肥琨騰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肥鞭影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甯波梅山保稅港區琨騰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分别控制科大國盾5.67%、3.34%、1.25%的股份,其合計控制科大國盾13.08%的股份,任科大國盾董事長;自然人股東程大濤、柳志偉、于曉風、費革勝、馮輝現分别持有科大國盾4.17%、3.90%、0.33%、1.86%、1.23%股份,合計控制科大國盾11.49%的股份。
據了解,潘建偉自2009年5月量通有限成立至今一直為該公司股東,其2016年12月前持有科大國盾18.18%股份;于2016年12月應有關組織部門要求将以330萬元現金出資形成的公司股份予以轉讓。目前,潘建偉持有科大國盾660.8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11.01%。
在任職方面,量通有限于2009年5月設立時,潘建偉任量通有限董事長;2009年9月,潘建偉辭去量通有限董事長職務;2010年10月,潘建偉辭去量通有限董事職務。
科大控股與彭承志、程大濤、柳志偉、于曉風、費革勝、馮輝簽署了一緻行動人協議和補充協議,同意自該協議簽署日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内對決定和實質影響公司的經營方針、決策和董事、監事的提名和任免等重大事項保持一緻行動。
彭承志、程大濤、柳志偉、于曉風、費革勝、馮輝6人均為中國國籍,其中柳志偉擁有中國香港居留權。
彭承志,男,1976 年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博士研究生學曆。現任科大國盾董事長。曾獲國家自然科學獎一等獎(2015年)、軍隊科技進步一等獎(2015年)、陳嘉庚青年科學獎、中國青年科技獎、安徽省科學技術一等獎(2019年)等,研究成果多次以封面(标題)形式發表在國際頂級學術期刊《自然》和《科學》上、多次入選兩院院士評選的“中國十大科技進展新聞”和科技部評選的“中國科學十大進展”。曾任清華大學物理系助理教授,量通有限董事長,中科院“量子科學實驗衛星”(墨子号)科學應用系統總師和衛星系統副總師。現任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微尺度物質科學國家研究中心研究員和博士生導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傑青”,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首席科學家,美國光學學會(OSA)會士。
2019年上半年虧損2322.79萬元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2019年上半年,科大國盾營業收入為2390.83萬元,同比下滑43.16%;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2322.79萬元,2018年上半年該公司虧損2998.34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6447.33萬元,2018年上半年扣非淨利潤為-4971.13萬元。
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淨額過去三年一期均為負值
其中,剔除稅費返還與政府補助後科大國盾各期的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分别為-6,894.28萬元、-7,795.46萬元、-6,104.33萬元、-4,589.80萬元。
科大國盾表示,報告期内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與淨利潤差異較大的原因較多,其中包括報告期内逐年按會計政策計提的應收款項壞賬準備、固定資産折舊、無形資産攤銷,以及長期待攤費用攤銷金額等數據的差異原因。
報告期内,科大國盾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别為1.25億元、2.43億元、2.40億元和9988.26萬元。2016年-2018年,該公司收到的現金始終低于同期營業收入。
過去兩年一期營收不敵應收賬款
報告期内,科大國盾應收賬款餘額分别為2.18億元、2.93億元、3.26億元、2.54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别96.17%、103.23%、123.02%、1062.59%。
科大國盾稱,“目前量子通信行業呈現一定的季節性特征,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為銷售旺季,導緻各年末應收賬款餘額較高”。
報告期各期末,科大國盾應收賬款餘額主要為1年以内,1年以内應收賬款餘額占總餘額比例分别為93.79%、78.47%、64.33%、67.86%。
報告期内,該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别為1.51、1.11、0.86、0.08,周轉率較低。
同時,科大國盾在招股書中提示風險稱,“随着業務的不斷拓展,公司應收賬款可能會繼續增加,周轉率可能繼續下降,由此可能增加公司的營運資金壓力,對公司經營業績産生不利影響”。
研發費用占營收比例逐年提升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内,科大國盾研發費用分别為3978.90萬元、6651.86萬元、7494.61萬元和3584.14萬元,占同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别為17.52%、23.45%、28.32%和149.91%。
報告期内,科大國盾研發費用主要由職工薪酬、材料費構成,上述兩項費用合計占比分别為 80.52%、82.38%、73.76%、72.62%,主要構成占比無重大變化。
科大國盾稱,最近三年,為滿足客戶對産品質量、性能的優化提高要求,鞏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競争力,公司不斷加大研發投入,研發費用不斷增長。2017年度研發費用較2016年度增加2672.96萬元,增長67.16%,主要系研發人員增加及薪酬水平提高導緻職工薪酬增加2104.49萬元所緻。
狀告知識産權局敗訴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行政判決書((2018)京73行初8487号),科大國盾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産權局發生商标不予注冊複審行政糾紛,并将知識産權局告上法庭。該案于2018年8月17日被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受理,并于2019年5月16日開庭審理。
行政判決書顯示,被訴決定為“商評字[2018]第111606号關于第16041038号‘QUANTUMCTEK’商标(簡稱訴争商标)不予注冊複審決定”。
據悉,昆騰公司于1995年6月14日申請引證商标,專用權期限至2027年2月27日。并提交了如下的主要證據:1、官網及百度對第三人的介紹;2、第三人部分産品圖冊複印件;3、2012-2015年行業網站對第三人及引證商标的新聞報道、Xcellis獲獎報道;4、2015最佳存儲品牌評選結果、第三人獲獎證書複印件;5、引證商标在産品及宣傳冊上的使用證據;6、引證商标産品銷售合同;7、第三人的全球專用備份裝置工廠收入、市場份額及增幅排名;8、相關不予注冊決定。
科大國盾認為,訴争商标為原告獨創,具有較強顯著性,“Quantum”漢語意思為量子,顯著性較差;訴争商标與引證商标在讀音、字母組成、整體視覺效果等方面區别明顯,未構成近似商标。訴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與引證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也不屬于類似商品,不會造成相關公衆的誤認。綜上,科大國盾認為被訴決定認定事實錯誤,适用法律不當,請求法院撤銷被訴決定。
國家知識産權局則表示,被訴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程序合法,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認為,本案争議焦點為訴争商标在數據處理設備、已錄制的計算機程序(程序)、已錄制的計算機操作程序、計算機外圍設備、計算機軟件(已錄制)、連接器(數據處理設備)、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計算機用接口、監視程序(計算機程序)、集成電路卡、智能卡(集成電路卡)商品上與引證商标是否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從而違反商标法第三十條的規定。
我國商标法所确定的注冊制度,是為了鼓勵社會公衆通過商标申請取得專用權,并且進行積極、有效的商标使用,從而體現商标區分不同商品來源的基本功能。由此,在商标注冊制度中,應當避免在後申請注冊的商标與他人在先申請注冊的商标相近似,從而使相關公衆對商品來源發生混淆、誤認。
關于是否構成類似商品。本案中,訴争商标核定使用的數據處理設備、已錄制的計算機程序(程序)、已錄制的計算機操作程序、計算機外圍設備等商品與引證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同屬于0901類似群組,在功能、用途、生産部門、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近,構成類似商品。
關于是否構成近似商标。本案中訴争商标與引證商标均由多個英文字母構成,對于多個字母組成的外文商标的近似性判斷可以考慮相關公衆的語言認知水平、引證商标的知名度、訴争商标的使用情況等導緻混淆可能性的因素。
首先,從相關公衆的認知水平來看,訴争商标“QuantumCTek”完整包含了引證商标“Quantum”,“Quantum”在詞典中含義為“量子、量子論或美國昆騰公司”,該英文單詞并非我國相關公衆在日常生活中的常見詞彙,原告主張其後綴“CTek”為“China”及“technology”組合後的簡稱,但是上述組合并非固有詞彙,訴争商标未形成顯著區别于引證商标的新含義;其次,從引證商标的知名度考慮,根據第三人提交的“2015最佳存儲品牌評選”等榮譽及有關新聞報道、網絡宣傳等,可證明引證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最後,從訴争商标的使用情況來看,原告提交的合同及發票、榮譽證書均未體現訴争商标,提交的包裝箱、宣傳頁等自制證據證明力較低,不足以證明訴争商标經使用能夠與引證商标相區分。
綜合考慮以上因素,從盡可能避免混淆的角度出發,認定本案訴争商标與引證商标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更有利于保護消費者的利益,維護良好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據此,訴争商标與引證商标在數據處理設備、已錄制的計算機程序(程序)、已錄制的計算機操作程序、計算機外圍設備、計算機軟件(已錄制)、連接器(數據處理設備)、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計算機用接口、監視程序(計算機程序)、集成電路卡、智能卡(集成電路卡)商品上已構成商标法第三十條所指的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在行政判決書中表示,綜上所述,科大國盾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判決如下:駁回原告科大國盾量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曾陷“錘殺科學家”風波 與新三闆公司恩怨糾葛
據新京報報道,科大國盾董事長彭承志,在2017年9月28日深夜曾發布一封實名舉報信,由此引發了震動整個量子通信行業、牽扯上市公司的“錘殺科學家”事件。
彭承志在當年的舉報信中表示,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期間,浙江九州量子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州量子”)董事長鄭某夥同他人通過撥打電話、發送短信等方式,多次對彭及彭所在團隊進行侮辱、恐吓。鄭某等人威脅要錘殺彭的子女,并精準報出彭家庭住址和小孩信息。
科學家的子女為何要被威脅“錘殺”?彭承志稱,2017年7月10日,鄭某在微信公衆号“九州量子”中發布文章,宣稱“‘滬杭幹線’利用已有的光纖管道資源,鋪設量子光纖,中間設置彭埠、桐鄉、嘉興、大港、漕河泾、中科大上海研究院等六個中繼站,上海端的接入位于國家量子保密通信京滬幹線上海樞紐點”。
但是中科大的上海研究院并不認同,并發布文章稱,“從未設置所謂‘滬杭幹線’的中繼站”,從未與所謂“滬杭幹線”發生業務往來與合作。
彭承志表示,由于上述糾紛,自己和研究團隊都受到騷擾。在舉報信中,彭承志再度表示,浮誇的概念炒作、業績包裝下的資本運作、各種侵權都隻會破壞量子通信産業的發展,“動不動就要投資數億來建一個小鎮或一個區的量子通信網絡,可信度有多高,請廣大投資者慎重判斷”。
根據媒體報道,如今持有科大國盾股份的杭州雲鴻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和杭州兆富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此前是由浙江國貿東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所控制,而舉報信中所提及的九州量子董事長鄭韶輝,當時則是浙江國貿東方的總經理。
舉報信發出後,9月29日,九州量子開盤後股價從上一日的收盤價27.4元/股瞬間下跌到13.7元/股,跌幅達到50%,時至今日,九州量子的股價也隻有3元上下。
九州量子時任董事長鄭韶輝在2018年8月對媒體表示,作為投資方與科大國盾核心團隊的“私人恩怨”,影響了九州量子本身的發展,這是他“最自責”的地方。而此前網上也流傳着許多投資者的疑問:如果沒有“錘殺科學家”事件,科大國盾是不是早就上市了?
各路資本蟄伏布局
據證券時報報道,量子通信技術雖未大規模商業化,但不妨礙資本市場對它的憧憬,各路資本早已盯上這塊可能颠覆未來通信的肥肉。
作為一門高科技技術,量子通信不是誰都看得懂,也不是誰都能參與的産業。在此背景下,作為行業龍頭的科大國盾,無疑成了風險資本押寶的對象。目前,蟄伏在科大國盾背後的資本,包括A股上市公司、投資圈大佬、金融機構、政府的産業投資基金等,他們主要是以基金形式參與到量子通信産業。
從涉及到A股公司來看,包括浙江東方、銀輪股份、中國平安(港股02318)、陸家嘴、神州信息等。比如,持有科大國盾4.33%股份的杭州兆富投資管理合夥企業,該公司2016年出資1.09億元投資科大國盾,而兆富投資的LP系浙江東方,銀輪股份是該基金的GP。
持有科大國盾3.68%股份的王根九,是安徽資本圈的金融大佬,有着“銅陵首富”之稱。王根九除了個人參股,其控股的安徽潤豐投資集團還持有科大國盾6.6%股份,位列第四大股東之列;持有科大國盾3.33%股份的樓永良,系建築行業的風雲人士,其麾下的中天控股集團2017年銷售收入近千億,系香溢融通第三大股東,他也是*ST巴士實際控制人。
通過股權穿透,在科大國盾的股東名冊中,還能找到大名鼎鼎華信系和聯想控股(港股03396)。持有科大國盾1.21%股份的蘇州工業園區惟骞投資企業(有限合夥),背後就有中國華(港股00370)信的身影。
大客戶過于集中
據時代周報報道,作為科大國盾的發起人之一,潘建偉是業界翹楚。根據招股書,1970年出生的潘建偉是著名物理學家,現為中科大常務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科學院院士,發展中國家科學院院士,中國科學院量子信息與量子科技創新研究院院長。
2017年9月29日,由潘建偉擔任首席科學家的量子保密通信骨幹網“京滬幹線”正式開通。
目前,全國範圍内正不斷建設量子保密通信的骨幹網、城域網、局域網。骨幹網包括“京滬幹線”“武合幹線”等,主要是實現跨省、跨城的遠距離信息傳輸,通過架設地面光纖或通信衛星實現通信,其中,京滬幹線光纖皮長為1979公裡,武合幹線為693公裡;城域網方面,已經有合肥、濟南、武漢、北京、上海、貴陽等城市進行了建設,主要用于一個城市内不同區域、不同單位之間的通信連接,其中,北京的城域網光纖皮長為1160公裡,上海為1100公裡,濟南為708公裡。
科大國盾在招股書中提到,截至2018年末,國内已建成的實用化光纖量子保密通信網絡總長(光纜皮長)已達7000餘公裡,其中超過6000公裡使用了科大國盾提供的産品且處于在線運行狀态,占比超過90%。
截至目前,許多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都已經成為科大國盾的客戶。不過,科大國盾也面臨着大客戶過于集中的風險。
招股書顯示,2016-2018年,科大國盾向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别為82.87%、73.59%和80.75%。其中,神州數碼系統集成服務有限公司為科大國盾第一大客戶,該公司對其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别為34.21%、21.14%和57.90%。
“公司現階段的客戶主要為量子保密通信骨幹網、城域網的建設方和服務于建設方的系統集成商,客戶相對集中,存在客戶集中的風險。”科大國盾稱。
實控人不是中科大,信披與事實或有出入
另據投資有道信息,報告期内,招股書披露的科大國盾實際控制人,與實際控制公司的主體并不一緻,實控人的認定可能有問題,或存虛假陳述之嫌。
據科大國盾招股書披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7名一緻行動股東。其中,中科大資産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科大控股)是中科大的全資子公司,此外還包括包括其他六名自然人。
截至報告期末,科大控股持有科大國盾1,080萬股,占總股本之比為18.00%,是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公司的第二大股東是潘建偉,其所持公司股份占比為11.01%。2018年10月10日,潘建偉将其所持有全部公司股份的表決權、投票權和提名權委托給科大控股行使。因此科大控股實際控制的股東權利,高達公司總股本的29.01%。
在6名自然人實控人中,直接和間接持有科大國盾股份最多的,是現任公司董事長彭承志,其直接、間接持有科大國盾股份占比為13.08%。此外,程大濤、柳志偉、于曉鳳、費革勝和馮輝等其他5位投資者,合計持股占比僅為11.49%。
截至報告期末,上述招股書披露的一緻行動人合計持有占科大國盾總股本之比為53.58%。其中,科大控股、彭承志和其他5名自然人投資者所持科大國盾股份占一緻行動人持股總數分别為54.14%、24.41%和21.44%。
據7名一緻行動股東簽署的補充協議約定,在一緻行動期間,“如各方無法……達成一緻意見的,協議各方均同意……由各方……在一緻行動人内部表決,并按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多數意見得出确定的結果,再按該确定的結果在股東大會、董事會進行提案、表決或提名。”
如上所述,科大控股僅需獲得彭承志或者其他5名投資者雙方中任何一方的支持,就已經控制了超過一緻行動人持股2/3的表決權,而即使6名自然人股東聯合,也無法擁有簡單多數的表決權。在最終需要達成一緻行動意見的情況下,就是科大控股說了算,因此科大控股就是科大國盾的控股股東。
再看董事會構成:截至報告期末,科大國盾董事會共有6名董事和3名獨立董事,共9人。在6名董事中,彭承志是中科大的研究員、博導,王兵、應勇和趙勇同時也是科大控股的董事,這4名董事都是“中科大的人”,占了董事人數的2/3,占全體董事總人數的44.44%,隻要再多一名董事就能形成簡單多數。
值得一提的是,獨立董事舒華英從2017年1月起,就擔任了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科大訊飛,證券代碼:002230.SZ)的獨立董事,科大訊飛也是科大控股控制的子公司,因此在他于2018年7月擔任科大國盾的獨立董事之前,已經是科大控股的關聯方。
(責任編輯:趙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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