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規銷售槟榔
思明區蓮前轄區一家食雜店
日前被市場監管部門立案調查
同時,當事人被處罰款7300元
新學期開學前夕
思明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執法人員
對轄區校園周邊的
文具店、食品店、超市等
開展專項檢查
執法人員在對一家名為
“滿門食雜店”的店鋪進行檢查時
發現該店貨架上
擺放有68包待售的槟榔
店家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
執法人員當場責令商家停止銷售
并依法立案調查
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罰款7300元
據了解
截至2月15日
蓮前市場監管所已對轄區
存在相關違法行為的經營者
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2份
下架“三無”食品10餘件
除了校園周邊
近日
集美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執法力量
開展槟榔産品專項清查行動
嚴厲查處違規生産、銷售槟榔行為
截至目前
共立案查處8起違規銷售槟榔案件
在集美區杏林市場監管所轄區,執法人員針對小賣部、便利店、商超等重點場所,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深入排查市場上生産、銷售槟榔産品的風險隐患。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部分商家頂風作案,在貨架上擺放“和成天下食用槟榔”“湘潭鋪子枸杞槟榔”“口味王精緻槟榔”等槟榔産品進行銷售,執法人員依法責令商家進行下架銷毀,并對其進行立案調查。據統計,開展專項清查行動以來,集美區市場監管局共立案查處違規銷售槟榔案件8起,責令下架銷毀槟榔235包。
根據《廈門市禁止生産、銷售和食用槟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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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本市轄區内生産、銷售和食用槟榔(槟榔作為藥品在醫療、藥店等單位經銷和患者食用的除外);違反本規定,在本市生産、銷售槟榔的,由相關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綜合/i聽廈門、海西晨報
來源: 廈門廣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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