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了一個評标項目,報價一覽表大小寫不一緻,大寫金額為肆拾萬柒仟零伍元整,小寫金額為407050元,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我之前一直認為,當大小寫不一緻時,應該以大寫為準,這種理解還是過于片面了,很有可能會出現錯誤。
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标投标管理辦法,這種情況處理規定有四條:一投标文件中報價一覽表内容與投标文件中相應内容不一緻的以報價一覽表為準。二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緻的,以大寫金額為準。三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誤的,以開标一覽表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四總價金額與單價彙總金額不一緻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
在實際評審過程中,不能随意選取上面四種方法之一進行處理,而要結合投标文件及投标人的真實意圖綜合判斷選擇。
發現報價一覽表大小寫不一緻後,又仔細看了一下投标文件,發現報價一覽表中的小寫金額與單價明細表中的彙總金額一緻,這樣可以判斷出是報價一覽表中大寫金額漏寫一個“拾”字,該投标真實報價應按小寫金額認定為407050元。
接下來的程序是,評标委員會按上面原則推定最終報價為407050元,并制作出紀要,由投标人簽字确認,若投标人拒絕簽字的,視為主動撤銷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不退還投标保證金。
這裡為什麼必須要由評标委員會推定,而不是由投标單位澄清呢?因為該單位在唱标時已經聽到了其他單位的報價,若由其澄清,該單位一定會選擇一個對自己中标最有利的價格,所以投标報價不可以澄清。
另外,當代理公司組織開标唱标環節,遇到大小寫不一緻時,應把投标一覽表内容全部宣讀,大小寫金額全部宣讀并現場記錄簽字,代理公司不應對投标報價進行判斷,應該提交給評标委員會審定和處理。
若有不對的地方,歡迎這方面的專家交流指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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