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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續簽是員工的義務嗎

職場 更新时间:2024-06-13 07:41:00

勞動合同到期續簽是員工的義務嗎?來源:中工網常律師: ,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勞動合同到期續簽是員工的義務嗎?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到期續簽是員工的義務嗎(勞動合同到期後未續簽)1

勞動合同到期續簽是員工的義務嗎

來源:中工網

常律師:

您好!

我大學畢業後就跟現在的公司簽訂了3年的勞動合同。一年半之前,我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一直沒有與我續簽,但是我至今還在公司工作。

請問:我可以要求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嗎?公司一直沒有跟我續簽合同,應否向我支付未續簽勞動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

答: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勞動争議案件法律适用問題研讨會會議紀要(二)》第27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後未訂立勞動合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繼續工作,如何處理?勞動合同期滿後未訂立勞動合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繼續工作,應适用《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在此情況下,因為用人單位對原勞動合同期滿和繼續用工的法律後果均有預期,因此不需要再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原勞動合同期滿次日,即是用人單位應當訂立勞動合同之日和承擔未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之日。”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上述規定,您可以要求公司與您簽訂書面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另外,《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勞動争議案件法律适用問題研讨會會議紀要(二)》第28條第1款第(3)項的規定:“如果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計算二倍工資的起算點為自勞動合同期滿的次日,截止點為雙方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因此,您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續簽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但最長不能超過12個月。

(據勞動午報消息)

責任編輯:劉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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