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線真的很危險;讓我們來回顧一起真實的案例;2016年4月,房屋所有人嚴某某、許某某在10千伏高壓線之下的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内違規建造房屋,并将房屋室内裝修承包給受害人吳某施工。受害人吳某在屋頂手工驗方時觸電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吳某在為他人從事房屋裝修過程中被10千伏高壓線觸電死亡,責任如何承擔?法院對這起高度危險活動損害責任糾紛案進行了二審宣判,判決受害人自擔20%的損失,房屋所有人承擔30%的賠償責任,賠償各項損失258569.10元;供電公司承擔50%的賠償責任,賠償各項損失430948.50元。可以說法院的判決是有理有據的,但是再多的錢也買不來人命!
電力線路是供電系統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作為電力的載體,它其實是很危險的;幾乎每年都會有因電力線路施工不當或者是人為因素緻人死亡的案例,可以說在高壓下的事故九死一生;
那麼到底多少米的距離才算安全?我為大家科普一下;
記住下面這些嘔心瀝血熬出來的電力線路安全距離和安全常識,日常生活中可以減少糾紛,避免人身安全事故。
1、“7米”——保護區、線路下 ,高壓危險勿植樹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内種植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
500千伏架空電力線路導線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風偏後與樹木之間的安全距離為7米。
2、“8米5”——編方案 簽協議 安全作業8米5
大型施工機械作業時,施工機械與架空輸電線路及其他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不得小于8.5米,且應設專人監護。
3、“10米” ——塔基礎 不取土 倒塔斷線太危險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電力線路杆塔、拉線基礎周圍10米範圍内取土、打樁、鑽探、開挖或傾倒酸、堿、鹽及其他有害化學物品。
4、“20米”——與電力設施保護區
500千伏架空電力線路導線邊線向外側水平延伸20米并垂直與地面所形成的兩平行面内區域為電力設施保護區。
5、“300米” ——線路邊 杆塔旁 風筝挂線恐電傷
任何人不得在架空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300米的區域内放風筝。
6、“500米”——放山炮 須遠離 破壞設備要法辦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距電力設施周圍500米範圍内(水平距離)進行爆破作業。因工作需要必須進行爆破作業時,應當按國家頒發的有關爆破作業的法律法規,采取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确保電力設施安全,并征得當地電力設施産權單位或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報經政府有關管理部門批準。
7、“1米”——我是帶電體,這是我和你之間的安全距離
人體需要與帶電體保持一定的距離,這個距離稱為安全距離:
我國《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給出了人員與通電高壓交流線路的安全距離:
1千伏以下 1.0米
1——10千伏 1.5米
35千伏 3.0米
66——110千伏 4.0米
154——220千伏 5.0米
330千伏 6.0米
500千伏 8.5米
8、大吊車 莫惹事 野蠻施工要嚴懲
任何單位和個人需要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内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作業時,應當經電力管理部門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9、保護區 莫建房 出了事故都白忙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内修建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築物、構築物。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内修建建築物、構築物,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強制拆除。
說到底,
對于專業人員,要按照操作規範施工或者工作;
對于普通人來說,遠離高壓線遠離電力線路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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