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繳後的辦理流程?咨詢:我原在煙台上班,社保繳到去年10月份目前在青島一公司工作,從今年1月開始繳社保,現在是正常參保狀态請問我如何補繳去年11月和12月的社保?,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社保補繳後的辦理流程?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咨詢:我原在煙台上班,社保繳到去年10月份。目前在青島一公司工作,從今年1月開始繳社保,現在是正常參保狀态。請問我如何補繳去年11月和12月的社保?
答複:用人單位與職工存續勞動 (人事)關系期間應繳未繳社會保險費的,可補繳應繳未繳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其中,應繳未繳年限不足三年的,原則上由欠費單位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提供補繳人身份證明 (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原始的工資發放會計憑證及銀行發放工資證明及人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等與補繳相對應的證明材料;對不能提供原始工資發放會計憑證的,可提供銀行代發工資托收證明等關鍵證明材料。對應繳未繳年限三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由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人事争議仲裁委員會等出具的法律文書或行政責令整改通知書。待業無工作,不可以補繳。
咨詢:我2021年産假期間領取了生育津貼,請問,我當年社保基數如何計算?
答複:單位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原則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礎,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一300% 的範圍内進行核定。現雖生育津貼由醫保基金直接發給職工,但山東省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填報指南中規定,生育津貼是指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單位發放的産假工資,屬于工資總額統計範圍。所以,生育津貼應納入工資總額。
咨詢:職工去世後,社保個人賬戶的餘額怎麼領?
答複:參保人員以企業職工身份參保的,原則上由參保人員生前所在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辦理;參保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由參保人員檔案托管部門申報辦理。
咨詢:我2011年至2014年繳城鎮居民保險,2015年開始繳城鎮職工保險。請問這兩種保險能銜接嗎?
答複:職工在達到城鎮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時點時可辦理銜接手續:城鎮職工繳費滿15年的可将城鄉居民保險轉入城鎮職工保險。如果不滿15年,應将城鎮職工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險銜接合并後一并計算退休待遇。
張孫小娛 華元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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