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記錄算不算法律證據?日前,南京資深律師——徐義明律師代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搞工程的張某因為搞資金周轉困難向劉某借款,劉某通過微信轉賬計5萬元由于兩人是朋友,礙于情面便沒有打借條,後劉某多次催要借款,張某推诿不還,現劉某起訴要求處理審理過程中,劉某提交了兩人之間的聊天記錄及轉賬截圖,截圖内容顯示,李某向劉某借錢的經過及借款金額,且張某也在聊天記錄中有明确承諾借款于一個月之内償還在後期的庭審過程中,也出示了原始的聊天記錄并播放了兩人相關的錄音,最終雙方也達成了一緻的還款意見,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微信聊天記錄算不算法律證據?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日前,南京資深律師——徐義明律師代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搞工程的張某因為搞資金周轉困難向劉某借款,劉某通過微信轉賬計5萬元。由于兩人是朋友,礙于情面便沒有打借條,後劉某多次催要借款,張某推诿不還,現劉某起訴要求處理。審理過程中,劉某提交了兩人之間的聊天記錄及轉賬截圖,截圖内容顯示,李某向劉某借錢的經過及借款金額,且張某也在聊天記錄中有明确承諾借款于一個月之内償還。在後期的庭審過程中,也出示了原始的聊天記錄并播放了兩人相關的錄音,最終雙方也達成了一緻的還款意見。
南京資深律師——徐義明律師補充: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中,明确規定微信聊天記錄、微博、電子郵件、電子支付記錄等,均屬于電子證據。并規定,當事人以電子數據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原件。原始載體包括儲存有電子數據的手機、計算機或者其他電子設備等。在提交微信聊天記錄時,要提供使用終端設備登錄本方微信賬戶的過程演示,聊天雙方的個人信息界面,以及完整的聊天記錄。
為避免一些法律風險發生,南京資深律師——徐義明律師建議:
1、民間借貸往來中,保險起見,還是盡量通過簽字、蓋章達成書面的借款協議,如果隻有微信聊天記錄等電子證據,要借機向對方索要身份證、營業執照、銀行卡、手機号碼等可以證明對方真實身份的信息。
2、對于已經綁定過手機号碼的微信号,可以通過驗證綁定的手機号碼确認該微信是否為其本人使用。
3、翻閱聊天記錄,查看雙方之前的聊天記錄能否固定案件事實。如果不能固定案件事實,可以通過微信聊天或者電話錄音等方式再次确認借款事實的存在。
4、若微信号已經修改,并且對方也不承認,且聊天記錄内容又無法鎖定對方身份,此時可以申請法院緻函第三方機構即騰訊公司,或者由律師持調查令前往騰訊公司調查微信用戶的實名認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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