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産權證就是我們在日常交流中所說的房本,那不動産權證上最多可以登記多少人名字呢?已經辦理成功的不動産權證,還能再次添加名字麼?
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了解下,不動産權證的知識。
01
不動産權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
房産共有情況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舉個簡單的例子,夫妻共同購買一處房産,為“共同共有”;而幾個朋友共同購買一處房産,為“按份共有”。因此買房寫幾個人名都可以,但是名字越多辦理的手續相對就更複雜。
02
不動産權證拿到後還能添加産權人名字嗎?
可以,但增加名字的時候,房産不能處于查封的狀态,并且房屋必須是在沒有貸款或還清貸款解了抵押,再或者抵押權人同意變更的前提下才能辦理加名字手續,否則無法辦理加名。通常原來是夫妻一方的名字,現在要變雙方名字的房本,但房産處于抵押狀态時,可以向抵押權人申請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在對方同意變更的情況下,可以在不提前還清貸款的情況下,直接變更抵押人,夫妻去不動産中心做更名時,抵押權人需一同前往。
房産證上加名字還要視房子的情況和加什麼人的名字而定。加不同人的名字,如直系親屬關系和非直系親屬關系的,加名字的流程和費用也是不相同的。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01
加配偶名字
夫妻間加名字,隻需要攜帶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不動産登記中心産權變更窗口辦理就可以,費用上隻需要交納工本費。
02
加子女或父母等其他直系親屬的名字
如果房産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成年子女或父母名字時,需要以房屋買賣或贈與的形式加名。費用上除了工本費,就要收取相關稅費了。
03
加非直系親屬關系人的名字
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不是直系親屬關系,需要在房産證上加名字,情況會複雜很多,需要以房屋買賣或贈與的形式加名,另外費用上也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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