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僅僅是為了避免經期護理的麻煩而切除智障少女的健康子宮,是非常不人道的,也嚴重違背了醫學倫理。”長安醫院婦科主任醫師劉雙燕看到有關“南通福利院切除智障少女子宮”的消息後,表示十分震驚。
主任說,盡管隻要卵巢尚存,就不會影響女性的性特征,但是子宮是女性身體上最大的一個生殖器官,要參與内分泌的過程。一旦子宮被切除,卵巢排出的卵子将脫落在腹腔内并被人體吸收,女性将喪失生育能力和月經的周期變化。尤其是處于青春發育期的少女,她的内分泌會因此受到影響,對發育有所不利。
而且,不論是子宮切除還是其他手術,都可能對身體産生一定的影響或傷害,并存在一定的風險,譬如麻醉風險等等。隻有當手術所獲得的益處明顯超過疾病對身體産生的損害,或者這個疾病有可能危及生命時,才可以考慮手術的手段。即使出于治病或救命的正當醫學理由必須切除子宮,醫生也應該向患者及家屬說明情況,征得簽字同意後才能手術。
因為目前醫學上對于智障的緻病成因尚不清楚,也無法确認其具備遺傳性,目前我國的法律對于智障人士的婚姻沒有限制,智障女性結婚生子的情況也比較多。劉主任認為,福利院和醫生無權剝奪智障少女的生育能力。
“作為醫生,應該盡一切可能保護女性對于子宮的擁有權和使用權,沒有必要的切除手術堅決不能做。”劉主任說,“即使是四五十歲的、不再有生育要求的女性,如果她長了特别大的子宮肌瘤,我們在手術中也要像剝橘子一樣細心,能保留的部分一定要盡量保留,不能一切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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