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走在特立獨行與流行文化交界的音樂人、“邪教現場”般的LIVE演出、《歌手》單場排名四次冠軍、即将以首位90後歌手身份站在鳥巢“個唱”現場……當這些來自于觀衆及業内人士的側寫被統統歸納到一起,就拼湊出了一個完整的名字——華晨宇。
縱觀華語樂壇,像華晨宇這樣的“異類”也在向行業證明着“态度歌手”的巨大商業價值。根據快樂購在前幾日發布的“關于上海天娛傳媒有限公司業績真實性專項核查報告”顯示,天娛傳媒2017年的藝人經紀業務收入為2.57億,其中單個藝人貢獻創收9000多萬,而根據天娛傳媒旗下現有藝人的量級,這位在2017年為天娛傳媒帶來9114.13萬收入的藝人是華晨宇無疑。
行業内有一個公開的秘密,藝人大多會選擇用自己的個人工作室便于進行經紀分成,而華晨宇的工作室很大可能就是報告中的“華開見宇影視工作室”,根據天娛傳媒對華開見宇影視工作室的采購金額來看,華晨宇在2017年為天娛貢獻創收9114.13萬,分成極有可能為4758.52萬。
這意味着,華晨宇帶來的業績收入占了公司2.57億的近一半。在沒有涉足影視行業的前提下,9000萬的業務收入對于一位純粹的音樂人而言,着實是不小的數字。
流行樂壇中崛起的“異類”,“天娛一哥”如何撬動一年9000萬業績收入?
2017這一年對于華晨宇來說格外忙碌。從《明日之子》中象征着專業的星推官身份,到時隔3年再登旅行類綜藝《花樣姐姐》,在綜藝節目中又交錯着各種商業演出及個人演唱會,愈發密集的行程安排如同每一次音樂現場一般,瘦削的身體裡蘊含着巨大能量。
娛樂獨角獸根據已公開資料對華晨宇2017年的商業代言及節目活動等進行了簡單歸攏。2017年,華晨宇參與包括個人演唱會“火星演唱會”在内的商業演出約二十場,拿下包括雅詩蘭黛、六神等五家品牌商代言,擔任常駐嘉賓及飛行嘉賓的綜藝節目約五檔,包括《我想和你唱2》、《天籁之戰2》、《明日之子》、《挑戰者聯盟》、《旅途的花樣》等等。
音樂人的商業價值往往不敵流量藝人來的直接而猛烈,而華晨宇已然成為了音樂人中的當紅流量。通過歸攏2017年的全年業績可以看到,華晨宇的商業價值主要體現在:密集的演出活動及綜藝舞台适時的表現,品牌商的寵兒,演出活動幾乎不間斷,可謂“叫好又叫座”。
9000萬背後,這樣的商業價值或許能夠體現在很多當紅流量小生所帶來的巨大利益價值中,而對于華晨宇這樣略顯純粹的音樂人來說,不到五年時間,他創造的商業價值已經大大超過了一個歌手本身所能夠創造的價值。作為一個遊走在獨立與商業價值之間尋求平衡的“異類”,一方面,是他極具感染力的表演與音樂類型風格在主流市場中的獨一無二,另一方面,那些年被創作環境桎梏的獨立音樂人們,在選秀與互聯網經紀時代下終于成為了“時代的寵兒”。
出道五年時間,華晨宇參加了大大小小不少綜藝,稍有留心就會發現,這些綜藝節目大多是與音樂相關。2017年更是華晨宇集中參加綜藝節目的一年,從《明日之子》、《我想和你唱》《天籁之戰》到《歌手》,而除了這些,《花兒與少年》、《旅途的花樣》這樣的旅行節目對于華晨宇而言,也是能夠“刺激大腦、賦予靈感、對音樂創作有幫助的。”
在《天籁之戰》的舞台上,經過了華晨宇大刀闊斧改編曲的《我的滑闆鞋2016》再次成為另一種意義上的神曲,在象征着中國最專業歌手競演現場的《歌手》舞台上,他把獨立樂隊草東沒有派對的《山海》及小衆獨立音樂人西樓的《孩子》,陸續唱上了象征着主流聚焦地的熱搜排行榜。
在主流樂壇汲需實力人氣與态度兼具的歌手時,華晨宇從2013年的《快樂男聲》選秀中完成了“橫空出世”,并且在一步步證明着自己的商業價值。而在另一方面,中國傳統經紀行業的現狀在互聯網時代的沖擊下,也成為不斷被拿出探讨的論題。
龍丹妮、李宇春相繼“離開”,藝人與經紀公司的“舟水關系”?
作為選秀節目鼻祖“背後”的經紀公司,天娛傳媒旗下頭部藝人多是由選秀節目中走出的優秀歌手,頭部藝人的發展路線大都十分純粹。包括李宇春、張傑等選秀節目中走出的優秀音樂人,前者在2015年合約期滿後沒有續約,核心掌門人龍丹妮也已經離職創業,華晨宇在近兩年順理成章的成為了“天娛一哥”。
2017年,“芒果系”5家公司以115.5億的價格打包裝入上市公司快樂購,彼時,快樂陽光(芒果TV)、天娛傳媒、芒果影視、芒果娛樂、芒果互娛的估值分别為95.3億、5.03億、5.41億、4.68億、5.08億。
盡管在頭部藝人構成中,音樂人一度占據了天娛傳媒主導地位,但天娛傳媒與傳統音樂廠牌不同,是一家覆蓋了經紀公司、唱片公司、影視公司多個領域的傳媒公司。盡管如今,天娛傳媒曾經的頭部藝人不少已經悉數解約,随着互聯網市場沖擊及選秀熱潮的新模式崛起,天娛傳媒同其他傳統經紀公司一樣,正在面臨一場變革,有業内人士認為,天娛傳媒的傳統優勢不再凸顯,正面臨轉型的新難題。
而問題也出現在,與音樂人們正在開始逐漸掌握時代脈搏相對的是,經紀公司似乎很容易被粉絲“诟病”,在流量藝人們強大的粉絲群體中,無論是撰寫轉發文案、帶動群體投票、維護偶像形象,“飯圈”俨然一把攬過了藝人運營層面的工作,更是藝人經紀所無法忽略的重要群體。
而我國目前藝人經紀模式尚且不夠成熟,且在近兩年來,新人仍然多來源于選秀節目。如果說這些都是國内獨特的娛樂産業形态,那麼其中最為難以把持的則是過度商業化、強烈又密集的盈利訴求容易令受衆産生抵觸情緒,這也是造成相當一部分粉絲對于自己喜愛的偶像的經濟公司都“不甚滿意”的主要原因,在此不做舉例。
從藝人到經紀公司,也許我們需要做的是緊随市場的變化迅速調整着原有的業務結構。而與這個一切都急不可待的迅猛時代相對的,是留給産業被壓縮的思考與改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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