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訪對象:嫣兒 30歲 教師
有人說,如果失戀了,那麼你需要這段戀情存在時間的一半時間來治愈傷口。嫣兒跟果霖的戀愛時間為一年,她花半年的時間就該讓自己走出來。可是,4年過去了,嫣兒還在那個死胡同裡苦苦掙紮。
不該發生的事情又一次發生
清晨。嫣兒睜開眼,頭痛欲裂,昨晚喝太多了。她望着身邊酣睡的男人,皺了皺眉頭,突然一分鐘也不想再躺在床上。
“果霖,起床後請在11點前離開,我帶了鑰匙,請鎖門。”嫣兒在一張白紙上寫下這些話,悄悄出門。她不知道要上哪兒去,走到小區裡的一個角落,她點了一支煙,想努力地把昨晚的記憶全抹去,無奈卻更清晰了。
昨天是2008年的五一勞動節,晚上,單位組織文娛活動,同事們都喝醉了,嫣兒也一樣,幾杯下肚,就開始說胡話。酒桌上,果霖沉默着,隻是拼命地喝酒。午夜12點,果霖開車送嫣兒回去。
嫣兒走路已經飄飄然,果霖抱着她上樓。她實在是太輕,大概又瘦了。3樓到了,果霖打開門,嫣兒不想讓他進去,她知道進去意味着什麼。可是,她的頭實在太痛,她的心也太痛……
一如既往地。他們緊緊地擁抱着對方,無法控制自己——不該發生的事情又一次發生了。
這種事情大概已經是第三次了吧。嫣兒痛恨軟弱的自己,她不知道怎麼來定義她和果霖的關系——情人?或者舊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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