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疫病防控措施要點
1.豬場、豬舍封閉管理。 生豬規模場封閉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随意進出場區; 豬場内不能散養豬、禽、犬等動物。
2.做好消毒滅源。 豬舍及 周圍環 境定 期消毒; 開展滅蚊蠅、滅鼠、滅吸血昆蟲(蜱)工作; 糞便污水鋪 灑 白灰、攪拌後經生 物發酵處理後運出場(未經處理不能運出)。 豬 場門口、豬舍門口 應設消毒池或消毒墊,便于人員進出豬舍消毒。 進出豬舍應更換工作服。
3.加強車輛管理。 接近場區的車輛、人員一律在消毒區消毒。 飼料運輸車輛、生豬運輸車輛不能入場。 車輛、人員、工具等離開養殖場需嚴格消毒。
4.嚴格執行生豬調運監管。嚴禁從疫區省份或地區(高風險區)調運生豬,嚴格落實補欄隔離措施。确需引進種豬的,嚴格執行種畜調運監管報批報檢制度,引進前到農業農村部門報批,未經報批或未經批準的一律不能引進,違反規定的嚴肅追究法律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5.嚴把飼料關。使用符合國家相關标準的豬用飼料,建議使用高溫處理後的飼料,不能到發生可疑疫情的地區購買飼料(原料)。
6.嚴禁泔水喂豬。嚴禁使用餐廚剩餘物或自家泔水喂豬,嚴禁飼養垃圾豬。
7.中小規模養殖場落實生物安全措施。嚴禁社會診療人員随意進場搞治療,确需診療的,診療人員必須穿戴防護服、手套、口罩、鞋套,且使用豬場内部診療器械。加強豬場隔離措施,阻斷疫病傳播途徑。
8.做好重點疫病免疫。規模場應按程序做好豬瘟、豬丹毒、豬肺疫、豬藍耳病、豬口蹄疫等動物疫病免疫工作。散養戶要主動接受骟豬免疫口蹄疫和豬瘟以及春秋集中普免工作。
9.做好養殖檔案和免疫檔案。認真填寫養殖檔案,對生豬引進、檢疫、免疫、消毒、用藥、無害化處理、生豬補欄、出欄等各項填寫不漏項、不漏次數。小規模養殖場在防疫人員的監督下做好免疫、消毒滅源等工作,并做好免疫檔案和記錄。養殖檔案、免疫檔案不健全的一律不能出具檢疫證明。
10.嚴肅疫情報告與診斷。養殖場(戶)是疫情報告的主體,應認真履行疫情報告主體責任。養殖場(戶)豬出現不明原因異常死亡的立即報告鄉鎮畜牧獸醫水産站,不能瞞報、謊報、遲報。規模養殖場(戶)應嚴格履行疫情報告的義務,每天向防疫信息采集人員以信息、微信、電話等形式報告本場養殖情況。除動物防疫部門以外,未經許可任何人不能随意采集病料,不能随意解剖病豬。
11.嚴禁随意處置病死豬。病死豬一律不能随意丢棄、随意處置,更不能運出或出售、屠宰、食用,應在動物防疫部門的監督下統一規範處置,違者追究法律責任或刑事責任。
來源:犍為縣融媒體中心 中國獸醫發布 犍為三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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