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4日電(記者李京華)馬女士因在北京蜀國演義餐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經營的餐廳食用福壽螺患上“廣州管圓線蟲病”,将這家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14日一審宣判,被告蜀國演義賠償原告馬女士醫療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5萬餘元。
據馬女士稱,2006年7月5日,她在被告經營的酒樓就餐,點用了涼菜“香香嘴螺肉”。當月14日開始,她陸續出現了發燒、頭痛、全身刺痛等系列症狀,經醫院确診為“廣州管圓線蟲病”。
後經查,被告為降低成本擅自将涼拌螺肉的原材料由海螺更換為福壽螺,且加工工藝不當(未徹底加熱),沒有殺死福壽螺攜帶的廣州管圓線蟲幼蟲,是導緻原告無辜染病的原因。
法院認為,被告作為酒樓經營者,有義務保證出售食品的安全及衛生。被告向原告提供的菜品“香香嘴螺肉”原材料系福壽螺,且加工工藝不當,導緻該菜品中攜帶廣州管圓線蟲幼蟲,從而導緻原告身患“廣州管圓線蟲病”。被告對其所經營的菜品未盡管理義務,對原告遭受的人身損害及相應的财産損害負有完全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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