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廣東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并報司法部備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細化方案,并按要求備案。那麼,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什麼?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又是什麼?一起來看——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什麼意思?
1.“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向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行政事項時,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并依據書面承諾辦理相關行政事項的工作機制。
行政機關以書面形式(含電子文本)
·證明義務
·證明内容
·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
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書面承諾
已經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并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
2.這裡的“證明”是指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依法向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行政事項時,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機關或者其他機構出具、用以描述客觀事實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條件的材料。
3.哪些證明不用再開,可以實行告知承諾制?
與企業和群衆生産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或者獲取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
特别是在戶籍管理、市場主體準營、資格考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健康體檢、法律服務等方面。
4.這些證明事項不适用告知承諾制!
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業審慎監管、生态環境保護,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财産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風險較大、糾錯成本較高、損害難以挽回的證明事項。
“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是什麼意思?
1.什麼是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
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申請人就其符合許可條件作出承諾,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許可條件行為、有效防範風險的,實行告知承諾制。
2.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承諾之後呢?
涉企經營許可事頂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如申請人自願簽署告知承諾書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行政機關應當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實行告知承諾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其許可材料同時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要一次性告知和承諾,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程序辦理。
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我可以自主選擇嗎?
當然可以!
1.對于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2.申請人不願承諾或者無法承諾的,應當提交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要求的證明,或者按照一般程序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
注意!
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複前不适用告知承諾制。
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這些材料你一定要了解!
1.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目錄。
2.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
通過相關服務場所、網站和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請人查閱、索取或者下載。
3.書面告知的内容
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證明内容或者許可條件和材料要求·承諾方式·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行政機關核查權力·承諾書是否公開、公開範圍及時限等。
4.書面承諾的内容
包括:
申請人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相關條件、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以及承諾的意思表示真實等。據新華社、中國政府網
來源: 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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