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輕人都喜歡喝奶茶,尤其是加上奶蓋的奶茶,很是香甜可口。但是最近,市民陳女士(化名)卻向我們欄目求助,稱她在吾悅廣場茉沏奶茶店點了一杯奶茶外賣,卻把她惡心到再也不想喝奶茶了,究竟怎麼回事?
陳女士告訴記者,9月7号下午兩點左右,她的朋友通過餓了麼外賣平台,幫她在吾悅茉沏奶茶店點了杯多肉桃桃奶茶,備注了芝士奶霜要分裝,但是奶茶送到後,剛喝了一口就把她給惡心到了。
市民 陳女士:蒼蠅是沉在下面的,而且我都喝了(一口),喝了(一口)以後,不是有吸管嘛,奶霜開下來之後,要倒在大奶茶(杯子)裡面,就想混起來,混起來的時候,用吸管攪那個奶霜的時候才發現的,很惡心啊,對不對。
陳女士說,
當時她和朋友
就給商家打了電話,
要求商家賠償。
市民 陳女士:我們把食品安全法的相關條例發給他,食品安全法規定如果吃到異物的話,(賠償金)不足一千,是按一千人民币來處罰的。
陳女士表示,他們查詢了相關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生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産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陳女士的這個要求,卻遭到了商家的拒絕。
市民 陳女士:一直在推诿,說(店内)視頻中沒有看到蒼蠅掉落進去。他就說給我們300元的代金券,說在門店無門檻消費的,我不會再去他家消費了,短時間之内,一段時間之内,我都不會喝奶茶了,不是消費券的問題。
陳女士表示,他們隻要求店方按照規定,賠償至少價款十倍的現金,不接受消費券。那麼,事情是否像陳女士說的一樣呢?14号下午,記者來到了吾悅廣場茉沏奶茶店,對于陳女士的說法,店方工作人員表示,在接到投訴電話後,他們第一時間給消費者退了款,但對方提出的索賠要求他們難以接受。
吾悅廣場茉沏奶茶店店長 孫先生:把錢退給她,她沒有要,要十倍的賠償,我們第一時間,我們都自己沒有去查監控,為了顧客滿意,就說給你300塊錢的券,這個券是鎮江所有連鎖(店)都可以使用的,但她不接受這樣的處理方式。
孫店長告訴記者,因為雙方沒有達成一緻,陳女士(化名)就撥打了市場監管部門的電話,丁卯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也上門進行了檢查,和他們一起查看了監控,并未發現操作過程中,有蒼蠅掉落奶茶中。
吾悅廣場茉沏奶茶店店長 孫先生:制作流程沒有任何問題,市場監管局跟我們溝通了以後說可以拒絕調解,方案還是在這兒,我可以上門道歉也好,賠禮也沒問題,門店态度我擺在這兒了,但是她要求一千(現金),我們怎麼可能(接受)。
為了核實雙方的說法,記者随後也向新區市場監管局丁卯分局了解了情況,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接到投訴後,他們确實到現場進行了檢查,但是并沒有查出什麼問題,而且陳女士(化名)提供的照片、視頻,也很難證明是奶茶店員工在操作過程中,有蒼蠅掉落。
新區市場監管局丁卯分局工作人員:我們現在做什麼,既然人家投訴了,我們可以幫着調解,比如說給人家道歉,給人家一些補償,她不接受(的話),我們還有個,可以終止調解,我們可以下終止調解書,她有她的司法權利,她可以打官司。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商家是否該承擔責任呢?律師認為,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确認蒼蠅從何而來,可以由顧客、商家在監管部門的見證下,查看監控畫面。如果确實因為商家原因,導緻奶茶中有異物,消費者有權按照食品安全法進行索賠。而且,商家如果想用代金券賠償,必須得到消費者的同意,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緻意見,應由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調解。
幫忙團律師 陳冰:消費者如果發現,食品當中發生了有異物,有過期,有黴變等等的情況,要及時取證,比如說拍照、留存,相關的證據,以維護自己的權利,回到本案當中,可能對證據環節,雙方要好好看看(監控),究竟是哪個環節,造成蒼蠅進去的。
來源:鎮江民生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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