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用散裝白酒和茅台王子酒配比勾兌,再從飯店回收飛天茅台酒瓶和芯片進行加工。
“我們賣最貴的一箱4600元,是真芯片飛天真瓶标。此外根據客戶的需求,還有真芯片、防芯片、好酒水、普通酒水多種搭配,價格從1500元到4600元一箱不等。”這是犯罪嫌疑人張某珠向檢察官交代假茅台的銷售細節。日前,她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标的商品罪被依法提起公訴,而在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這起制作、銷售假茅台酒案件中,她隻是最末端的一環。
2021年3月,家住松江的周先生從一個名為“一手煙酒”的微商手中網購了兩箱共12瓶飛天茅台,花費遠低于市場價格。但到貨後,周先生很快發現這些白酒真僞存疑,遂向警方報案。經鑒定,這12瓶飛天茅台均為假冒商品,根據這一線索,民警對假酒的來源展開偵查,在貴州、廣東、浙江抓獲了多名犯罪嫌疑人,将該制假銷售鍊條斬斷。
民警查獲的制假窩點
張某珠、張某傑、張某文三姐弟是本案中假冒茅台酒的銷售方,據張某珠供述,她從2018年6月在網上銷售酒類産品,從事該行業一年多後,認識了制作假冒茅台酒的“陳姐”。背靠“陳姐”的貨源,張某珠通過QQ群、微信朋友圈、貨源網站等多個渠道發布廣告尋找客戶,并以每箱加價200—1000元的價格進行銷售賺取差價。在姐姐張某珠的帶頭下,弟弟張某文、張某傑于2020年下半年先後加入銷售假冒茅台酒的行列,貨源同樣來自“陳姐”。張氏姐弟三人各立門戶,以網絡銷售作為主要手段,販賣“二手假酒”的“一手煙草”正是張某傑的主要“馬甲”。經查,截止至案發,張某珠的銷售金額為77萬餘元,張某文銷售金額為41萬餘元,張某傑銷售金額為19萬餘元。
為張氏姐弟等人供貨的“陳姐”本名叫陳某潔,經查,2019年6月至案發,她銷售假冒茅台酒共計168萬餘元。2017年左右,陳某潔家裡做生意失敗,欠下了不少債務,久居貴州的陳某潔便盤算起通過生産假茅台酒來賺錢。在自學如何制造假酒之後,2019年6月,陳某潔采購了噴碼機、打印機等設備并租借一處居民住宅作為制假窩點,她稱之為“罐裝點”。陳某潔用茅台鎮上買的散裝白酒和茅台王子酒配比勾兌,再從飯店回收飛天茅台酒瓶和芯片,拿到“罐裝點”加工。
借助張氏姐弟等假酒販子打開銷路後,制假手段愈發熟練的陳某潔迅速擴展她的不法事業,又另外租住了兩處住宅作為“罐裝點”,并且雇傭弟弟陳某宇和熟人陳某豔作為幫手。在陳某潔的制假窩點裡,除了酒瓶和酒水以外,其他的包裝材料基本都來自浙江的賣家“老林”。“老林”本名林某順,系假茅台包材的中間商,曾有制假前科劣迹。林某順在溫州地區收集包括外殼包材、防僞芯片、膠帽套等各類所需成品,進而加價轉賣牟取不法利益。經查,2021年3月至4月,林某順将非法制造帶有茅台品牌字樣包材銷售給陳某潔,金額7萬餘元。
犯罪分子使用的假包裝
“老林”還不是這條制假鍊條的最末端,他的背後還有一個印制假冒包材的上家林某亨。2020年下半年,擁有印刷經驗的林某亨開始從事假冒茅台酒包材生意,組建了規模15人左右的制假窩點,其中3人從林某亨處領取固定工資。經調查,林某亨等人非法銷售假冒茅台品牌外包裝、防僞芯片、膠帽套等材料,查實金額23萬餘元,另公安機關在其加工點查獲各類假冒包材成品11.5萬餘件。
近日,該案移送松江檢察院。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潔、陳某宇、陳某豔未經注冊商标所有人許可,在制作的假冒茅台酒上使用與茅台酒品牌注冊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以營利為目的銷售該假冒注冊商标的商品,合計金額168萬餘元,行為涉嫌假冒注冊商标罪。犯罪嫌疑人張某珠、張某文、張某傑先後從陳某潔處購買假冒茅台酒後用于銷售,三人各自經營,銷售金額分别為77萬餘元、41萬餘元、19萬餘元,行為均涉嫌假冒注冊商标的商品罪。犯罪嫌疑人林某亨等四人在未經注冊商标所有權人許可的情況下,非法制造假冒茅台酒包材,查實金額23萬餘元,查獲冒牌包材成品11.5萬餘件,涉嫌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标标識罪。林某順從林某亨等人處進貨,再将假冒茅台品牌包材加價轉賣予陳某潔等人,銷售金額7萬餘元,其行為涉嫌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标标識罪。
日前,檢察機關依法對上述人員提起公訴。
本文圖片均由松江檢察院提供
來源: 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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