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強迫症與強迫行為
如何區分強迫症與強迫行為
持續的時間。
持續時間一般分為三個階段。三個月,半年以及一年。假如在這三個觀察階段内都處于強迫并且焦急的狀态下的話,患者應該及早到心理機構或者精神科進行相關咨詢。
自我調控能力。
一般來說,輕度的患者能夠自己擺脫,也就是能夠進行自我調控,中度患者需要依靠别人解決問題,重度患者已經不能自拔。
因此,當你覺得自己hold不住,影響到了我們正常的工作和社交,依然非常想要去完成相關的動作之後,甚至産生自責,内疚到無法控制,并且這種焦慮和痛苦是持續性的時候,就需要進行相關的咨詢。
是否影響社會功能。
如果你已經出現了學習工作效率開始下降,并且開始避免或者排斥一些社交活動,那麼這可能屬于中度的強迫症。再者,如嚴重的強迫症患者已經不能完全工作和學習,而且極力避免必要的社會活動。例如有個必要的溝通會議必須參加,你卻控制不住地檢查門鎖而耽誤會議,造成損失。
在精神痛苦以及社會功能的評定方面,通常需要3個月的評定時間才能确定,時間太短并不靠譜。
強迫症形成的原因一般來說和先天的敏感素質(如膽孝内向、完美主義、道德責任感強、缺乏安全感等)、家庭學校的成長教育環鏡(如父母本身的性格特征及家庭環鏡)、後天的應激事件的刺激(工作、高考,戀愛結婚生子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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