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說明書的編寫
崗位說明書,也稱工作說明書或職務說明書,是崗位分析的結果,也是企業重要的人事文件之一。它是對崗位分析工作所作的書面記錄。其核心内容是崗位職責描述和任職資格要求兩部分。崗位職責描述部分解決的是本崗位人員必須做哪些事情,任職資格要求部分解決的是從事本崗位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但是,崗位說明書并沒有固定的格式和内容。其格式可用表格,也可用文字描述;内容除了兩大核心部分之外,還可輔之以其他信息,如崗位的名稱、編号、所屬部門、所屬部門、上下左右關系、考核辦法、責任的大小及其失誤的影響,等等。總之崗位說明書應以簡潔實用、重點突出為好。
以管理類崗位為例,其說明書的内容一般可分為五部分:
1、基本資料部分。包括崗位名稱、崗位性質(如管理類崗位)、所屬部門、所屬科室、崗位編号等,還可增加工資等級、工資水平、定員人數等,視具體情況而定。
2、上下左右關系部分。包括直接上級、直接下級和平行協調關系三方面。有的企業把這部分也歸入基本資料部分。為直觀明了起見,以分開為好。
3、崗位職責部分。即逐項列出任職者的工作内容,本部分是崗位說明書的重點。有的還增加一欄,說明本崗位在本企業中的責任相對重要程度及其失誤的影響,并予以量化。
4、考核辦法部分。包括考核的指标及其權重、晉升和轉換的崗位等。有的企業由于出台了具體的考核辦法,就将本部分省略。為了讓員工在明确工作職責的同時,清楚自己努力的目标,應盡量在此加以說明。
5、資格條件部分。可細分為三個方面:一是任職者的思想、心理、身體、知識、能力等素質要求;二是任職者所需的最低學曆、工作年限、工作經驗(從事過的崗位)、職稱要求等;三是任職者所需的培訓要求(應說明培訓的内容、方式、時間等)。此外,還可增加一欄備注部分,以方便個别崗位的需要。
二、崗位說明書編寫的誤區
1、隻重結果,不重過程。崗位說明書的編寫既是落實崗位責任和确定任職資格條件的過程,也是組織目标層層分解的過程。以人為本的組織,就必須尊重員工,了解員工的需求特點,讓員工與企業共同發展,在組織目标實現的同時,使個人的目标也得到滿足。編寫崗位說明書的過程,可以使員工明确自己的工作責任以及自己在企業中的作用,同時也是企業了解員工工作情況和工作期望的大好時機。可惜很多部門主管都像在應付作業一樣草草完成,沒有借此機會與員工進行交流,在以後崗位說明書的應用過程中,也就容易出現員工不理解、不利用、不執行的情況,使崗位說明書變成可有可無的擺設。
2、人力資源部門總攬崗位說明書的編寫工作。崗位說明書應主要由各部門的主管負責,人力資源部為其提供格式和方法,并予以适當的指導和審核。如果由人力資源部代行其事,就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編寫崗位說明書的本意。
3、一勞永逸,長期不改。随着時代的進步和企業的發展,企業中部門的職能及相應崗位的工作内容也會不斷地發生變化,尤其是網絡時代中的新興行業更是如此。如果崗位評價的價值能進行及時修正,就會很快過時。一般而言,至少也要每1~2年修改一次。因此,要求崗位說明書的格式簡潔實用,重點突出,項目不要過多。在進行崗位職責描述時,要注意措詞既明确又通用,内容應詳略得當,不要寫得太詳細,也不能過分簡單,以實用為準。
4、崗位說明書以現任人員為準。崗位分析針對的是崗位,而不是人。崗位說明書描述的隻能是崗位本身具有的特性,與本崗位的任職者無關。很多企業,特别是一些老國有企業,常常根據現有人員的情況來制定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标準,使崗位說明書偏離了它本身的特點,缺乏客觀公正性。因此,在編寫崗位說明書時不能過多摻雜現有任職者的身影。一般都要按照崗位本身的要求進行編寫,為避免"執行難"的問題,再稍微照顧現有任職者(主要是一些老員工)的情況。比如,對不能達到學曆要求的員工,可以規定其必須具備什麼樣的工作經驗,或者規定其培訓的内容、方式、時間應達到什麼樣的要求等。
連鎖标準化體系:由運營系統、訓練輸出系統、督導系統三大要素構成,形成閉環的管理标準。
通過訓練宣導強化,進行素質提升,意識引導;通過督導檢查,進行幫扶推動。
通過政策機制,進行強制管控。連鎖的标準化管理體系和連鎖的落地保障機制,共同構成了連鎖管理系統。
如果需要《标準化》、《訓練》、《督導》手冊模闆,可以轉發 關注 領取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