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項目全過程安全管理内容?一、安全技術措施規定,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施工項目全過程安全管理内容?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一、安全技術措施規定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2.安全技術措施必須依據國家和地方以及行業的有關安全技術标準制定。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全面,并具有針對性。要根據施工工程的結構特點、施工方法、施工機具設備、作業環境、各類施工人員的素質等實際情況,明确具體地提出應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項。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應當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之中。要有設計、有計劃、有平面布置圖、有說明。
5.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項目部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參與意見,并經過項目總工程師審批生效。
6.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由項目總工程師指派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驗收簽認。項目經理每月要親自帶隊到現場檢查一次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專項方案基本規定
1.項目應建立安全技術有關制度規定,如《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與審核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等,根據工程規模、施工難度等要素,明确各管理層方案編制、審核、審批的權限。
2.考慮不同的季節性氣候對施工作業生産帶來的不安全因素而可能造成各種突發性危害性事故,從防護上,技術上、管理上采取的各種安全防護林措施。對危險性大、高溫期長的建築工程,應單獨編制季節性的施工作業安全措施。季節性天氣主要是指高溫、台風、雨季和冬季。
第二節 安全技術交底一、交底分類
1.安全技術交底分為:施工工種安全技術交底;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
2.安全技術交底包括兩方面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礎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對施工方案進行細化和補充;二是要将作業活動中涉及的危險源、作業風險點、相應措施、應急處理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項向操作者進行講解和告知,必須具體、明确,要有針對性,保證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3.日常性/重複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利用每日班前會,對各班組當日所涉及的分部分項作業内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于當日臨時增加的作業活動,應單獨進行交底,并形成書面記錄。
4.對施工周期超過一個月、重複施工、重大變更或不同階段風險較大的施工項目應重新進行交底,并留存記錄。
5.開工前,項目的各級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産責任制的交底工作。
二、分級交底規定
1.工程開工前,由總工負責施工組織、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環境保護措施向項目施工現場負責人、施工管理人員、安全員、作業班組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項目施工現場負責人、施工管理人員、安全員、作業班組長向作業人員進行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3.項目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安全員組織向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工種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工種變換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險源交底及監控工作。
4.安全技術交底應分級進行、分級管理。安全技術交底要在施工前與施工技術交底同時進行,不得後補。
5.安全技術交底内容必須要完整,并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編制的内容必須結合具體操作部位,貫徹安全技術措施,明确關鍵部位的安全生産要點、操作及注意事項,保障安全生産的實施。
6.根據《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管理規範》(GB50656-2011)規定:
(1)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實施前,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應會同方案編制人員、項目施工員向參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方案實施安全交底。
(2)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分包單位向作業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3)安全員及各條線管理員應對新進場的工人應實施作業人員工種交底。
(4)作業班組應對作業人員進行班前安全操作規程交底。
三、交底檔案
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是以書面形式進行,交底内容記錄在《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中,并輔以口頭講解。交底人和被交底人應履行交接簽字手續。《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一式三份,分别由交底人、安全員、接受交底人留存。
2.項目部應按照分類建立《安全技術交底台賬》,并定期更新。
3.安全技術交底
四、改進
交底人應及時對被交底人進行檢查,了解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報有關人員。發現違章作業應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第三節 危大方案管理一、專項方案主要内容
1.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概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
«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标準、規範及圖紙(國标圖集)、施工組織設計等。
«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
«施工工藝技術: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等。
«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應急預案、監測監控等。勞動力計劃: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
«驗收要求:驗收标準、驗收程序、驗收内容、驗收人員等
«應急處置措施
«計算書及相關圖紙。
2.項目應建立《專項施工方案台賬》(*),并定期更新。
3.方案編制常見問題有:章節目錄不全、引用依據不全、内容指導性不強、與現場實際不符、驗收人員不符、編制審批人員不全不符合要求等。
二、方案編制與審核
1.在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基礎上,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單獨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部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詳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18]31号)附件。
2. 危大工程實行分包的,專項施工方案可以由相關專業分包單位組織編制,并報項目部審批。
3.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項目總工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并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簽字、加蓋執業印章後方可實施。
4.危大工程實行分包并由分包單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項目總工及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共同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5.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項目部應當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專家論證前專項施工方案應當通過施工單位審核和總監理工程師審查。
6.專家論證會後,形成論證報告,對專項施工方案提出通過、修改後通過或者不通過的一緻意見。專項施工方案經論證需修改後通過的,項目部應當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後,重新組織簽字。專項施工方案經論證不通過的,項目修改後應當重新組織專家論證。
三、方案交底
1.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者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進行方案交底。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當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由雙方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共同簽字确認。
四、方案實施
1.項目部應當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專項施工方案。因規劃調整、設計變更等原因确需調整的,修改後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按照本規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18]31号)重新審核和論證。涉及資金或者工期調整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約定予以調整。
2.項目部應當對危大工程施工作業人員進行登記,危大工程施工過程中,項目經理應當在施工現場履職。
3.項目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應當對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對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時報告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應當及時組織限期整改。
4.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對危大工程進行施工監測和安全巡視,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應當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5.對于按照規定需要驗收的危大工程,項目部應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總工及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确認後,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6.危大工程驗收合格後,應當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設置驗收标識牌,公示驗收時間及責任人員。
五、檔案管理
項目将專項施工方案及審核、專家論證、交底、現場檢查、驗收及整改等相關資料納入檔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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