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印發城市建設管理提升方案,提出将在地鐵2号線開通後探索在部分道路禁行電動車——
“小電驢”止步! 你意下如何?
下班高峰期的福州華林路與北大路交叉口,騎電動車回家的市民非常多。東南網記者 林先昌 實習生 林芊語 攝
東南網2月19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 實習生 林芊語 文/圖)
電動車是民衆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市民們愛叫它“小電驢”。
《福州市城市建設管理水平完善提升實施方案》日前正式印發,其中,電動車限行的規定引起不少市民的關注。
根據該文件,在地鐵2号線投入運營後,将探索在市區1條至2條交通壓力大的道路禁止電動自行車通行;根據禁行情況,在公共交通出行較為方便的區域,逐步限制電動自行車通行,縮小城區電動車通行範圍。同時,優化配套公交線網,增加公交運力,完善慢行系統建設,滿足禁行區域群衆出行需求。
消息引發了廣大網友熱烈的讨論。記者近日走訪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各行業的市民,聽聽各方的看法和意見。
支持者贊:
良策!緩解擁堵 減少事故
據悉,目前,福州市電動自行車注冊總量已超過190萬輛,并以每年超過10%的速度在增長,成為福州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部分騎手逆行、闖紅燈、擠占機動車道等違法現象層出不窮,甚至成為交通事故和擁堵的重要原因。
據交通部門數據,福州交警一年就查處了超過100萬起電動車違法違規行為。其中電動車占用機動車道、違規上橋等現象多發,增加了事故概率,加劇了交通擁堵。2017年11月,福州市交警支隊在全市開展電動車專項整治,到2018年10月,共查處電動車違法違規行為100.5萬多起、扣車9萬多輛。電動車違法違規行為查處量前三分别為:不按道行駛,54.5萬餘起,占到全部查處量的54%;違規載人,15.5萬餘起;逆向行駛,10.3萬餘起。此外,電動車闖紅燈的違法行為查處量也不少。
有網友認為,電動車違法違規是引發交通事故和城市交通擁堵的重要原因,在市區擁堵路段禁行電動車能緩解這個問題。
網友“Jas陳亮”的表态得到多位網友的點贊,他認為,電動車禁行是城市進步發展的象征,有些電動車無牌無證、無視交規,對自身和他人造成嚴重的交通安全隐患,這對所有道路使用者不公平。網友“二肥肥爸爸”則認為,市區電動車數量過多,會極大地降低路口通行效率。
福州私家車主林先生表示,平時開車途中經常會看到電動車占用機動車道,四處亂竄,極其危險。“有一次車身被剮蹭,等我下車,電動車騎手都跑遠了。雖然電動車享有路權,但一定要遵守交規。”林先生說。
記者随機采訪了10位私家車主,其中7位都表示支持禁行電動車的舉措。
“電動自行車紮堆,不僅容易引起交通堵塞,對行人的安全也構成很大的威脅,騎手們總是不聲不響地從你身邊駛過。”黃女士抱怨道。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曾對外回複稱:随着社會不斷進步,非機動車保有量不斷上升,公共交通特别是地鐵、BRT、城市快線尚未全面建成,公交出行也不盡完善,電動車是我市市民主要出行交通工具,因此目前暫不宜在中心城區全面禁止電動車。
福建工程學院交通運輸專業負責人、交通運輸研究所所長呂英志表示,贊成對電動車開展管理,限行管理是遲早要開始的。但他也表示,對交通壓力大的道路作電動車限行管理,并不會減輕道路交通壓力,因為福州城市道路本來就沒有為電動車提供太多的行車空間。
“以現在福州平均出行距離4公裡來看,騎電動車大約10~15分鐘就可完成。如果在某些道路普施禁行,需要考慮如何引導民衆改用‘步行或自行車 地鐵 步行或自行車’的出行方式,交通部門要兼顧民衆的根本需求。”呂英志指出。
福州已有部分街道在固定時段禁止電動車和自行車通行。東南網記者 林先昌 實習生 林芊語 攝
反對者憂:
禁不得!出行便利 無可取代
據統計,2013年至2017年,全國共發生電動自行車肇事緻人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萬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傷6.35萬人、直接财産損失1.11億元。5年來,電動自行車肇事緻人傷亡的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均呈現逐年上升趨勢,但許多網友和市民并不支持禁行電動車的舉措。
網友“藍白夢工廠”反對重點路段限行電動車,認為地鐵的開通與公共交通便利不能畫等号,福州核心城區通行最便利的依舊是電動車,電動車也享有路權。
網友“霜見HCM”留言:“禁電動車容易,那送外賣送快遞的人怎麼辦呢?總不能叫他們也去坐公交地鐵吧。”他的說法确實代表了這些行業人員的心聲。
中通快遞員林錦負責福州鼓樓片區的快遞派送工作,每天都要騎着電動車派發上百個快遞件。“如果市區裡有一兩條道路禁止電動車出行,會延長相關區域的派送時間,勢必會造成工作效率降低。”林錦說道。
位于福州市西二環與西洪路交叉口的某房産中介的員工戴先生也有同樣的擔憂。“我們帶客戶去看房子都是騎電動車,如果剛好要看房的小區在禁行的範圍内,那會受到很大的影響。”戴先生如是說道。
福州大學社會學系主任甘滿堂教授對此認為,如果部分路段禁行電動車,确實對快遞外賣等行業有影響,管理者可以考慮采用特别通行的方式,對這些行業的車輛進行特殊管理。
在台江區上班的林女士平時上下班都是騎電動車,她認為,地鐵不能代替電動車,福州市區很多地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不能直達。林女士覺得,上下班高峰期騎電動車能快速通行抵達目的地,而公交車在高峰期時擁擠得讓人無法忍受,地鐵站點覆蓋面則明顯不夠。
電動車是群衆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有網友認為,治理電動車亂象不能一禁了之,應該從交通管理、城市道路規劃、完善公共交通等方面下力氣,逐步減少出行時間、降低出行成本,引導群衆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以達到緩解交通壓力的目的。
福州象山隧道一電動車在狹小空間逆行通過。東南網記者 林先昌 實習生 林芊語 攝
專家圓桌
禁“驢”不能一刀切,管理規劃兩頭顧
有網友認為,對電動自行車應進行目錄、登記、上牌、辦證等綜合管理,提高電動自行車上路門檻。
呂英志對省内交通有着多年的研究,他認為,改善福州道路通行能力,一方面要打通斷頭路,另一方面要将城區向外拓展,實現多核心發展。其中,電動車上路應有道行駛,避免其與機動車混行;若市區路面較窄,可設置單行道,确保車輛行駛安全。
福建師範大學地理學院副教授王維奇指出,在市區某路段禁行電動車的方案,國内其他城市已有實踐,并取得了一定的積極效果。但是不同城市現狀不完全一樣,可以通過社會調查,征集不同行業從業市民的意見,進而論證,制定更為合理的方案。
電動車占用道路資源量少,與機動車相比更加低碳、節能、環保,在擁擠的交通現狀下更為便捷,且更适宜中低等收入的市民。當前福州市區若要禁行電動車,應出台出行便民措施,滿足市民的需求。
王維奇建議,從福州市人口分布與流動特征開展調查,合理規劃與建設公共交通設施,形成更為合理的交通出行網絡,通過提高公共交通工具可選擇性替代電動車出行。
“廈門實施禁行電動車政策的背景是25~30分鐘的平均出行時間,也就是10~15公裡的出行距離,跟福州不同。”呂英志進一步分析,福州市區要禁行的路段要經過審慎評估,否則達不到效果,被禁行的電動車會轉移到平行的道路上。
呂英志介紹,在台灣地區少數路段,例如台北火車站前忠孝西路一段,會禁行摩托車,但都會提前告知摩托車主繞行路段。
甘滿堂認為,政策不能一刀切,如果在福州市區某路段禁行電動車,可能會導緻私家車出行增加,這時可以考慮适當提高市區停車費來應對。應倡導市民綠色出行,福州公交車票多年未漲價,市民購票不存在經濟壓力;在禁行的路段,管理部門要做好相應的接駁規劃,多設置共享自行車停放點等。
針對電動車違法違規現象不斷等問題,呂英志介紹,在台灣地區,電動車管理罰則很明确,不按路權行駛,罰款均在600台币(約120元人民币)以上。福州也應該提高電動車違法違規成本,加大執法力度。
王維奇則認為,實際上,電動車導緻的交通違規問題,是電動車使用者的安全意識與法規懲戒力度不足導緻的,可以建立安全教育、電動車駕駛者培訓準駕與違規懲戒機制,對騎行者實施資質管理,強化規則意識;豎立電動車專屬的交通标志和警示牌,也可以制定相應的電動車出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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