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發布工傷康複服務項目及支付标準
申請執行和再審立案無需提交裁判文書生效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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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
這些新規正式實施,
看看将如何影響你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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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發布工傷康複服務項目及支付标準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定發布了《海南省工傷康複服務項目及支付标準(2022年版)》(以下簡稱《服務項目》),對工傷康複中的基本服務類和鼓勵服務類共243項支付标準進行規定。《服務項目》自5月1日起執行。
《服務項目》共分為兩類243項,第一類是基本服務類、第二類鼓勵服務類,僅适用于需要進行康複的工傷職工。第一類基本服務類項目共72項,價格類型為最高指導價。實行最高指導價的服務項目,公立三級、二級、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分别執行一類價、二類價、三類價,不得上浮;由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服務項目》确定的工傷康複服務項目及支付标準,按規定結算和支付工傷康複費用。
第二類鼓勵服務類項目共171項,價格類型為暫由工傷康複協議機構自主定價。工傷康複協議機構按規定已向省醫療保障局和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備案的服務項目,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備案價格支付。暫由工傷康複協議機構自主定價服務項目列入海南醫療服務價格最高指導價管理的,按最高指導價執行。
海南受到越來越多國内外投資者的青睐。圖為海口國興大道CBD。海南日報記者 張茂 攝
★★★不得對本地和外地的企業、商品、服務實施差别待遇
《海南自由貿易港公平競争審查制度實施辦法(暫行)》将于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辦法》提出,政策制定機關不得違法通過稅收優惠、财政獎補、目錄清單、資質認定、推薦指定、标準、備案等手段對本地和外地的企業、商品、服務實施差别待遇,不得違法以所有制形式、經營者所在地、股權結構、商品或服務品牌等設定投标人資格。政策制定機關和企業不得通過簽訂協議、備忘錄等形式,形成單一市場主體壟斷,妨礙其他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争。
政策制定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定期評估機制,定期評估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
★★★申請執行和再審立案無需提交裁判文書生效證明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發《關于申請執行和再審立案時無需提供裁判文書生效證明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當事人向全省各法院申請執行和再審立案時,不需要再提交裁判文書生效證明。
《通知》明确,立案部門在收到當事人的立案申請後,應當在海南法院智慧審判系統查詢裁判文書生效信息,或與案件承辦法官、書記員确認裁判文書生效情況,發現該裁判文書确已生效的,應依法辦理立案手續。為确保這一措施得以落實,省高院要求承辦法官、書記員于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在海南法院智慧審判系統中準确填報案件裁判文書是否生效及生效日期,确保立案部門在受理當事人申請執行和再審時可在審判管理系統中直接查詢到裁判文書的生效信息。
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租賃雅布倫科技産業園已建成樓宇,為企業、科研機構入駐提供保障。海南日報記者 武威 攝
★★★海南先進裝備制造首台套獎勵政策出台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海南省财政廳印發《海南省先進裝備制造首台套獎勵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下稱《細則》),自2022年5月12日起施行至2025年,将對生産環節在海南省内實施的先進裝備制造首台套試點示範項目、推廣應用項目、量産擴能項目給予不同程度的獎補支持。
對于“首台套”的定義,《細則》明确為海南自貿港發展急需的,經海南省研發制造企業研制并試用達到設計要求的單機裝備、成套裝備、關鍵核心部件等創新産品。産品在技術路線、結構設計、制造工藝、标準參數等方面有創新,并在産品功能和性能上實現突破。
對于首台套試點示範項目,支持具有行業引領和技術創新的首台套裝備研發制造及産業化應用項目立項,在項目驗收通過後給予獎勵,按照項目總投資的30%給予獎勵,獎勵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單個企業當年獎勵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海口市關于支持生物醫藥産業發展若幹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将于5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有關獎勵、補貼等起始時間的認定和測算時間自2022年1月1日起算。
《措施》提出,支持生物醫藥科技型初創企業發展。對主營化學藥品一類、生物制品一至三類(治療與預防用)、高端制劑、中藥一類、三類醫療器械或創新醫療器械等高端創新企業,單次獲得市場化運作的專業投資機構(或上市公司)股權投資達到1000萬元(或等額外資)及以上,按照實際獲得投資額的1%給予企業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額累計不超過500萬元。
支持B證企業在本地開展委托生産。對于持有藥品生産許可證(B 證)的企業委托海口企業進行生産并将産值納入海口統計的,當年每個品種100萬元落地獎勵,開始生産的次年,以該産品次年銷售收入的 2%給予委托方企業獎勵。單品種獎勵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單個企業當年獎勵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私家車新車上牌将免查驗
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5月1日起實施。
此次修訂進一步改革完善機動車登記制度,推出5項便利機動車登記新措施。一是推行私家車新車上牌免查驗。二是推行小客車登記全國“一證通辦”。三是推行車輛信息變更“跨省通辦”。四是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五是推行部門信息聯網共享核查。
★★★用人單位不得對職校畢業生設置就業門檻
5月1日起,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将施行,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
此次修訂明确,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提高技術技能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用人單位不得設置妨礙職業學校畢業生平等就業、公平競争的報考、錄用、聘用條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招錄、招聘技術技能崗位人員時,應當明确技術技能要求,将技術技能水平作為錄用、聘用的重要條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适當降低學曆要求。
★★★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4月20日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該法自1996年頒布施行26年來的首次大修。新法明确“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國家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考試招生制度”,“高等職業學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文化素質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學生”。
修訂後的《職業教育法》明确提出,用人單位不得設置妨礙職業學校畢業生平等就業、公平競争的報考、錄用、聘用條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招錄、招聘技術技能崗位人員時,應當明确技術技能要求,将技術技能水平作為錄用、聘用的重要條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适當降低學曆要求。
西安建築工程技師學院學生餘家豪在進行精細木工項目訓練(4月27日攝)。新華社記者劉潇攝
★★★每所中小學校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
教育部制定頒布的《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自5月1日起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長協助學校開展的保護學生權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參與安全管理、實施或者指導實施教育懲戒、指導依法治理等職責,充分發揮各派出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專業能力和特長。《辦法》要求每所中小學校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并優先為偏遠地區、農村地區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配備法治副校長。
★★★水果口味電子煙将禁售
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的《電子煙管理辦法》5月1日正式實施,明确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管理辦法同時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産品。電子煙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标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禁止利用自動售貨機等自助售賣方式銷售或者變相銷售電子煙産品;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産品銷售網點。
★★★地名讀音、拼寫等應符合規範
《地名管理條例》自5月1日起施行。修訂後的《條例》共7章44條,對地名管理作出了全面、系統的規定。《條例》進一步完善地名命名規則,明确地名命名更名應當提交的申報材料及開展綜合評估、專家論證、征求意見等要求,分級分類規定地名命名更名批準程序,建立地名備案、公告制度。規定地名用字、讀音、拼寫等應當符合規範,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建立國家地名信息庫,明确地名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制、标準地名使用範圍、地名标志管理、标準地址編制、标準地名出版等要求。
★★★人身損害賠償标準将實現城鄉統一
最高法發布的《關于修改的決定》于5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改将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以及被扶養人生活費由原來的城鄉區分的賠償标準修改為統一采用城鎮居民标準計算。
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由原來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标準計算修改為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準計算;将被扶養人生活費由原來按照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标準計算修改為按照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标準計算。
★★★黑惡犯罪依法從嚴懲治
5月1日起《反有組織犯罪法》正式實施,為常态化開展掃黑除惡築牢法治後盾。
《反有組織犯罪法》明确了有組織犯罪、惡勢力組織的概念,對惡勢力組織可以适用法律規定的懲治和防範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網絡實施有組織犯罪、“軟暴力”行為的定性。
《反有組織犯罪法》對國家工作人員涉有組織犯罪的處理作出了規定,明确了對于國家工作人員涉有組織犯罪的,應當全面調查,并依法從重處罰。同時規定,發展未成年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境外的黑社會組織,教唆、誘騙未成年人實施有組織犯罪,或者實施有組織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醫療器械生産經營監管有新規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的《醫療器械生産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
兩個辦法落實《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全面落實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制度,優化行政許可辦理流程,進一步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例如,《醫療器械生産監督管理辦法》新增處罰條款,對于未按照《辦法》規定辦理醫療器械生産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或者未按照國家實施醫療器械唯一标識的有關要求,組織開展賦碼、數據上傳和維護更新等工作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資料來源:新華社、央視新聞客戶端、中國新聞網、海南日報、南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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