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中含有的信息十分豐富,比如《左傳•文公十八年》雲:“颛顼有不才子,不可教訓,不知诎言,告之則頑,舍之則嚣,傲狠明德,以亂天常,天下之民謂之梼杌。”這段話裡其它的暫且不論,隻看最後一句,大概意思是說天下人把颛顼的不肖子比喻成“梼杌”。這句話分明是說“梼杌”代表的意義至少在傳唱颛顼故事那個時代已經路人皆知,換句話說,“梼杌”是個比較古老的詞彙。又比如,《神異經·西荒經》有雲:“西方荒中有獸焉,其狀如虎而犬毛,長二尺,人面虎足,豬口牙,尾長一丈八尺,攪亂荒中,名梼杌……”這則神話中把這種怪獸取名“梼杌”,同樣傳遞出一個事實,那就是“梼杌”做為“怪物”“惡”的代名詞,由來已久,古人都熟知!
《說文解字》中說:“梼,斷木也”,“杌”字在《說文解字》中沒有,但“兀”字有解。從組字看,“兀”字是下基,又從木,應是“木頭樁子”之意。所以“梼杌”合起來的意思就是斷木樁。清代著名的訓诂學家、經學家段玉裁,在他的《說文解字注》中對“梼杌”的解釋是“斷木之幹,頭可憎者。”其中“頭可憎者”很難被人理解,有些人隻好牽強附會的猜測說“頭可憎者”恐怕是因斷木之截面犬牙交錯顯得不好看之意。對此,後人對這位老先生很有意見,這麼一位受人尊敬的學者怎麼說出這麼一句不着邊際的話?問題在于作者可是一位公認的嚴謹學者,他不太可能會随便說出一句無俚頭的話。作者認為,段老先生很可能是自己也不理解古文獻中的這句話,隻好如實抄寫在那裡而已。實際上這是訓诂學家經常遵循的一條原則,不可随意增删古人留下的東西。要知道,古籍中的故事都是古人對更古老傳說的記錄,今天的一些神話隻所以還能稱之為神話,正是因為它忠實保存了原始信息的緣故。我們閱讀古文獻時感覺存在着矛盾和不解本身,恰恰是古文獻不會随着時代的發展而進行随意修改的原證。因此,在古籍中越是不能理解的句子,可能越古老越原始,它所包含的信息越有價值。由此看來,“頭可憎者”值得細細玩味。
史上有一件公案,至今還在學術界莫衷一是,那就是《梼杌》為什麼曾是古代楚國國史的名字?國史,是多麼嚴肅的事,為什麼叫“梼杌”這樣一個怪名字呢?後人學者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便衆說紛纭。魯國的史書稱為《春秋》,由此有人就提出“斷木”年輪說,意即“梼杌”是折斷的木樁,木樁橫斷面存在樹木的年輪,與“春秋”同為時間概念。如果“梼杌”本意就是“斷木樁”,且不說被折斷的樹木能不能看出一圈圈的年輪,就說樹的主幹部分本來就又粗又壯,被折斷一定是個極偶然的小概率事件,楚人會用這個在日常生活中不常見到的現象來代表國史嗎?還有,要知道,“梼杌”在古代可是個家喻戶曉的名聲不好聽的代名詞!可見,“梼杌”的斷木年輪說不值一駁。還有一種說法是說,之所以用《梼杌》為國史冠名,就是以“梼杌”之兇惡來警戒後來人對曆史的敬畏。這未免有點兒牽強附會了。近來有學者用語言學考證,指出“梼杌”是藏語“虎人”的意思,而楚之先人則以“虎人”自居,所以,楚國國史實際就是以楚人的稱呼命名的。僅以一兩個詞的發音相似來斷定楚語和藏語的聯系,其證據未免有些單薄,還需提供更多的證據方可足信。
楚國隻所以把《梼杌》用于國史的名字,隻有一種可能,那就是不管“梼杌”是什麼,它一定曾經給楚國帶來過巨大的榮譽或利益,楚國人因擁有它而自豪過。所以由它代表楚國,為楚國争光!就像《乘》作為晉國的國史名一樣,當時晉國非常強大,車有千乘,《乘》足以讓當時晉國人自豪。一個粗壯的樹木變成“斷木”這件事,上古之人把這不常發生、很難發生、很費力氣發生的事情創造了一個專門詞彙“梼杌”并流傳下來,足可見當時折斷樹木時,存在一個足以讓楚國人記住的震撼事件。
《竹書紀年》之内容是春秋戰國時期一部編年體史書。這部重要的史書是西晉時期一個盜墓賊發現的,據說當時竹片扔了一地,還被他當作取暖的材料燒了不少,對中國的史學家來說,這總比讓李斯給全燒了好,所以《竹書紀年》就成了經過焚書坑儒的浩劫之後唯一留存下來的中國古代編年通史,它的價值不言自明。
出土的竹簡原件,不久就因西晉的“八王之亂”而不知所終了。當時史官們根據竹簡校對好的紙質版本《竹書紀年》,在唐末五代的戰亂中也不知去向。今天看到的《竹書紀年》都是宋代以後史學家們從散佚在各古籍注疏所引用《竹書紀年》的内容中重新輯錄出來的,所以《竹書紀年》輯注曆代都有,版本衆多,真僞難辨。本人幾年前曾參加一個官方的文化工程項目,最大收獲便是見到了一些以前很少見到的與《竹書紀年》相關的古本和孤本。
《竹書紀年.殷記》中記載“湯有七名而九征”,是說商湯一生有九次大的征戰。史學界确認這“九征”中的一征為征昆吾。綜合古文獻可以确認的是昆吾是楚先人的一支,所以昆吾可能既是部落名也是地名。昆吾人善冶鑄,因其是後來衛國所在地,所以昆吾又代表衛國。
楚丘,又名景山、桑台、丕(邳)山,是楚人早期的居住地,楚人宗廟所在地。商湯征服昆吾部落後,與昆吾部落結成聯盟,在景山會盟諸侯,史稱“景亳之命”,遂作《湯誓》,曆數夏桀之罪,共同推翻夏桀統治,建立商湯王朝。
《國語 周語》有“商之興也,梼杌次于丕山,其亡也,夷羊在牧。周之興也,鸑鷟鳴于岐山,其衰也,杜伯射王于鄗。是皆明神之志者也。”其意是說朝代之興亡都是有預兆的。我們現在知道,這些所謂的預兆隻是人們把當時前後發生的兩件事根據人的意願和當時的形勢硬聯系在一起的,實際上并不一定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後來經過史家寫進曆史,意在警示教化後人。曆史上常常将天災,比如大旱,與皇帝昏庸或不作為相聯系,緻使皇帝不是下罪己诏就是親自頂着毒太陽進行祈雨活動。今人也有類似情況:如果早晨一睜眼就看見一隻“喳喳”的喜鵲落在窗前,而你出門買的又中了大獎,你自然願意将這兩件事聯系起來。所以,不管是大到國家還是小到個人,如果有足夠重要的大事發生,與周圍環境做這樣的“比興”聯想是很正常的。不管這種作法是迷信還是文化傳統,但由此得出一個結論是不容否認的,即曆史上這些用來“比興”的背景事件十有八九是一種忠于事實的真實記錄!
現在回過頭來再看《周語》提到的幾個預兆:“夷羊在牧”,異族的羊或有學者說是神羊,不管是什麼羊,就是一種動物,這裡意在強調誰也沒見過的一種類羊的動物出現在牧場裡,大家感到很驚訝,接着發生了朝代的更叠,所以後來人才醒悟到,“啊!”原來是改朝換代的預兆呀!“鸑鷟鳴于岐山”,《竹書紀年》也有類似說法“文王夢日月著其身,又鸑鷟鳴于岐山。”鸑鷟,傳說中五鳳之一,實為大雁。那個時候正是西周開始崛起的年代,有人看見有許多的大雁齊鳴于岐山之上,認為這是一件不尋常的事件,于是被有心人用來鼓舞士氣,趁勢說這是神傳遞的吉兆。“杜伯射王于鄗”,是說周宣王晚年濫殺無辜,在一場圍捕打獵時,神情恍惚中看見三年前被他殺掉的杜伯來向他索命,用紅色的箭射向他心窩,然後而死。當時的人們認為這件事預示着西周的衰退,果真到了他兒子周幽王則西周滅亡。以上這些吉兆也好或兇兆也好,都解釋的通或很好理解,唯獨“商之興也,梼杌次于丕山,”之“梼杌”不好理解。按字面可理解為梼杌(這個事件)在丕山之旁或丕山腳下發生了。如果按照語言學考證說,“梼杌”是“虎人”即楚人,則有些不合邏輯。如果“商之興也”是因為楚人在丕山出現(作為吉兆應該是幫助而不是敵視吧?),那不是說在建立殷商王朝時楚人的功勞最大?那還有商湯什麼事呀。而且這與史實也是矛盾的,商湯征昆吾(即楚人),怎麼楚人反而有功勞了?再說從建立殷商王朝後楚人的待遇看,這種說法也不成立,據史料記載“商湯都亳,楚人南遷。”由此看出“梼杌”的語言學考證說不能成立。
“梼杌”與商湯的興旺相聯系,那麼“梼杌”是否也是什麼吉祥的動物?如果是動物,從曆史的傳說上看,它好像不代表吉祥,反而都是代表的兇惡之物。既然不是動物,那就是一起事件。究竟是什麼事件,現在已經不可考。值得注意的是,《竹書紀年 殷記》記載有“梼杌之神,見于丕山”,這和“梼杌次于丕山”意思相近。
綜合以上分析可知,“梼杌次于丕山”是當時一種真實的記錄,“梼杌”應該是一起事件,這個事件被看作是商湯王朝興旺的吉兆,同時可能也給楚人部落帶來了極大的好處,以緻楚人長久銘記并被其後人将之冠名為楚史,而且在這個事件發生過程中,人們很可能看到了神奇和不可思議的一幕,所以才有“梼杌之神見于丕山”之記載。
《越絕書.外傳記 寶劍》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晉國和鄭國聽說楚國擁有一把好劍,“晉、鄭王聞而求之,不得,興師圍楚之城,三年不解。倉谷粟索,庫無兵革,左右群臣賢士,莫能禁止。于是楚王聞之,引泰阿之劍,登城而麾之,三軍破敗,士卒迷惑,流血千裡,猛獸歐瞻,江水折揚,晉、鄭之頭皆白。楚王于是大悅”。這哪裡是冷兵器,簡直就是具有遠程殺傷力的武器。這種劍隻有楚國有,這讓我們想起同樣是楚國人孔周所收藏的含光、承影和宵練三劍。
楚國人把“梼杌”看得如此神聖,以至于将其冠為國史名。古代,在生産資料極度匮乏、生存條件還十分艱難的情況下,如果“梼杌”不是關于吃、穿、用的,就是關于安全的。從文獻中出現的“梼杌”含義來看,很顯然它不具備前者那類性質,那就是說它可能是保護族群安全的,最大可能就是關于武器的。
那麼“梼杌”是件什麼武器呢?在曆史傳說中,能夠讓人聯想到的恐怕就隻有昆吾人孔周家族所收藏的那三件當作寶劍的光學裝置了。由于年代久遠,随着時間的推移,“梼杌”逐漸脫離了原有的含義,人們隻記住了它所代表的可怕的威力,久而久之抽象化變成了兇神惡煞的代名詞,以至于用其冠名楚國國史這樣一件事,已經不能被後人理解了。
(《量子糾纏》小說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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