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稅率一樣嗎?
對于同一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來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開普通發票計算銷項稅額是一樣的,不同的是:
1、增值稅專用發票分别注明了金額和稅額,而普通發票隻記載一筆業務的總金額。
2、在财務記賬時,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金額即可确認銷售額,而普通發票要經過計算,總金額/(1 适用稅率〈17%或13%〉)=銷售額。
3、對于受票方來說,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而普通發票就無法抵。
一般納稅人輔導期是什麼意思?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國稅發[2005]41号)第三條規定:“輔導期的一般納稅人管理: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一般應不少于6小月。在輔導期内主管稅務機關應積極做好增值稅稅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宣傳輔導工作,同時按以下辦法對其進行增值稅征收管理:
(一)對小型商貿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約談和實地核查的情況對其限量限額發售專用發票,其增值稅防僞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不得超過一萬元。專用發票的領購實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企業的實際年銷售額和經營情況确定每次的專用發票供應數量,但每次發售專用發票數量不得超過25份。
(二)對商貿零售企業和大中型商貿企業,主管稅務機關也應根據企業實際經營情況對其限量限額發售專用發票,其增值稅防僞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由相關稅務機關按照現行規定審批。專用發票的領購也實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确定每次的供應數量,但每次發售專用發票數量不得超過25份。
(三)企業按次領購數量不能滿足當月經營需要的,可以再次領購,但每次增購前必須依據上一次已領購并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的3%向主管稅務機關預繳增值稅,未預繳增值稅稅款的企業,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向其增售專用發票。
(四)對每月第一次領購的專用發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稅務機關在次月發售專用發票時,應當按照上月未使用專用發票份數相應核減其次月專用發票供應數量。
(五)對每月最後一次領購的專用發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稅務機關在次月首次發售專用發票時,應當按照每次核定的數量與上月未使用專用發票份數相減後發售差額部分。
(六)在輔導期内,商貿企業取得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廢舊物資普通發票以及貨物運輸發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後,方可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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