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角度來講,“‘最終解釋權’是一個涵蓋多領域的比較複雜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終解釋權、學術最終解釋權、行政最終解釋權以及民間最終解釋權等。”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明确經營者不得以“最終解釋權”為借口,侵害消費者的權利。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商家在商品促銷廣告中所附的“最終解釋權”條款,違背了公平原則,違反了合同法的強制性規定,是無效條款,商家的“最終解釋權”條款并不能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