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
2、教育學、曆史學、醫學門類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
3、體育、應用心理、文物與博物館、藥學、中藥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公共衛生、護理等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
4、會計、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和審計等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5、金融、應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産評估等專業學位碩士初試第三單元業務課一設置經濟類綜合能力考試科目,供試點學校選考。
6、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曆史學基礎、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全國聯考科目為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其中,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曆史學基礎、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試題由招生單位自主選擇使用;口腔醫學專業學位既可選用統一命題的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單位自主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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