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廣為人知的美食——熱狗(hot dog),熱狗是最受美國人民歡迎的美食之一,因為它物美價廉,方便快捷。
世界上吃熱狗最多的國家就是美利堅合衆國了,大概每個美國人每年就要購買90個熱狗,算下來,一年可以賣出190億個,連起來可以繞地球好幾圈。
為什麼美國人民對熱狗如此熱衷呢?
因為熱狗方便快捷,關鍵是物廉價美!在大型連鎖超市裡,一個熱狗隻賣1.50美元,還送飲料一杯:
畢竟2018年,美國的最低時薪也有11美元了,如果每餐就吃一個1塊錢的打折熱狗的話,工作一小時也能頂個兩三天了。
熱狗最傳統的吃法是将香腸夾入長條面包中,然後放入新鮮的蔬菜和一些特制的醬料,美國人一般選用洋蔥,用番茄醬(ketchup)和黃黃的芥末醬(mustard)。
不過,勞動人民在「吃」上的創造力是無窮的,美國餐廳開發了無數種熱狗吃法,油炸的、加雞蛋的、加酸奶油的,甚至還有泡菜的……隻有你想不到,沒有廚師做不到的。
好了好了,知道有很多種熱狗可以吃了,再說就餓了……
下面我們來看看這個穿着面包外衣的香腸為啥叫hot dog,為什麼不叫hot cat,hot pig或者hot kitty呢?
其實hot dog這個名字來源于一張報紙上的錯誤拼寫。熱狗腸從德國傳到美國後廣受歡迎,那時候的熱狗名字很多,比如:「法蘭克福香腸」、「法蘭克香腸」、「維也納香腸」、「小紅腸」。
還有一種叫法是「德希臣狗香腸(dachshund sausage)」,因為細長的香腸長得很像德希臣狗Dachshund(又名:臘腸犬)。
1906年,熱狗在紐約棒球比賽場館上風行一時,衆多商販們在場外叫賣「get your dachshund sausage!(快來買熱的德希臣狗香腸!)」
一個報社的漫畫家靈感一來,畫了隻夾在面包片中的臘腸犬。
在刊登在報紙上時,畫家錯把dachshund寫成了hotdogs,于是就成了「get your ‘hotdogs’!」不過Hot dog叫着也方便,所以也就沿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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