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财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最新通知,2021-2022大家得到的年終獎可能将相差上萬了。據悉,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居民個人獲得一次全年獎金,按當年的綜合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那麼2022年終獎為什麼要全部納入綜合收入呢?一起來了解看看吧。
以往,年終獎是單獨計稅的,就存在甲、乙兩人的工薪收入算下來一樣多,但由于發放方式不同,造成繳納稅款不同的情況,也有失公平。
例如,兩人每年納稅20萬元,但是甲終獎10萬元,其餘的工資10萬元;乙沒有年終獎,全是工資收入。所以根據目前的稅率,年終獎隻需單獨納稅,甲隻要繳納17270元個稅,乙卻要繳23080元個稅。
此外,年終獎的單獨計稅還有一個“脫節”區間。在這幾段時間内,稅前獎金多的,扣完稅後卻拿得少。例如,丙年終獎拿到12000元,繳360元個稅後就到手11640元;丁年終獎拿12300元,繳納1050元個稅後到手11250元。丁得到的結果并不是丙多。
在稅收改革之後,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勞動行為所得實行綜合合計稅,避免了類似月度之間的波動而引起的稅收不公。但是國家充分考慮到納稅人的需要,将三年過渡期的政策由單獨計稅轉為合并計稅,也将幫助企業安排更合理的薪酬。
以上就是2022年終獎為什麼要全部納入綜合收入原因介紹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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